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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欠款 妻子遭诉须还款
发布时间:2013-01-09 11:20:07


     本网讯(邓朝良 张翔)   女子周某的丈夫邱某2007年10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邱某生前欠下与灵山镇劳某做生意的炮竹款3万余元,劳某向周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

  2007年4月22日,邱某立欠据欠到劳某炮竹款41100元。2007年6月和2007年8月期间,邱某分两次偿还部分欠款,共偿还6000元。2007年10月,邱某因交通事故死亡。邱某的妻子周某也于2008年2月和2008年9月期间,也分两次共偿还5000元给劳某。2012年4月15日,劳某要求周某偿还尚欠的30100元货款,周某以不知情为由拒付。2012年7月20日,劳某一纸诉状把邱某的父亲、妻子与三个儿女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邱某的家属归还欠款30100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多次电话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能站在对方的立场各让一步。经过和风细雨的劝解,双方一致同意调解解决此案件。周某自愿偿还给劳某13000元,此案的其余货款劳某表示愿意自愿放弃。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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