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士兵买房付首付女友还贷 分手后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3-01-10 16:48:29
本网讯(通讯员 侯华力 张文军)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共有物分割纠纷引发的涉军案件,吴山与郭萍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郭萍同意房屋归吴山所有,由吴山给付郭萍25万元房屋补偿款,并负责归还剩余房屋贷款。
吴山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现役战士,正值婚嫁年龄的他因长期在部队服役,一直没遇到合适的对象,2008年的一次返乡探亲,吴山遇到了高中同学郭萍,两人开始了交往,不久便确定了恋爱关系。2009年5月1日,两人看中了位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一套住房,逐产生了购买的意愿。两人商量拿出各自的积蓄,凑齐首付款73700元,余款26万元以女方郭萍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并签订了个人住房按揭合同。2010年4月15日,吴山、郭萍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两地,没有共同语言,两人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现,本因顺理成章走进婚姻殿堂的吴山与郭萍却最终在2012年初选择了分手。 分手后,因双方就房屋的分割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3月13日,郭萍向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判归自己所有,而同时,吴山也向东湖区人民法院红谷滩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物。鉴于两起案件诉争标的为同一房屋,法院遂将两起案件合并在一起审理。 在查实双方购房出资情况之后,法官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了上述协议。可洗衣达成之后,吴山却一时拿不出房屋补偿款25万元。为了能顺利执行,吴山欲转让诉争房屋。为避免增加当事人的执行费用及诉争房屋先过户至吴山名下后再过户至买方名下而增加的税费,本案承办法官再次主动找到郭萍进行协调,敦促郭萍配合吴山将诉争房屋直接过户至买方名下。就这样,吴山顺利地将房屋转让出去了,郭萍也很快收到了吴山给付的房屋补偿款25万元。 (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