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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发“横财”偷汽车 落法网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3-01-14 10:15:24


     本网讯(卢学知)   广西凌云县加尤镇年仅29岁的汽车修理工吴孟,掌握一手过硬的汽车修理技术,但遗憾的是,吴孟却厌倦脏苦累、收入低的汽车修理工作,于是萌生通过利用所掌握的技术盗窃汽车 “创造财富”。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吴孟先后在天峨、环江等地连续盗窃汽车3辆,涉案金额21万余元。吴孟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2013年1月11日,吴孟因犯盗窃罪被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2年8月28日下午,手头拮据的吴孟从南宁乘坐汽车来到环江县城伺机盗窃汽车。凌晨1时许,吴孟窜到环江某单位宿舍楼前,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把韦女士停放在该处的一辆价值7万余元的“比亚迪”轿车盗走,迅速驶往来宾市方向逃窜。在离迁江镇约3公里处,由于燃油即将耗尽,吴孟只好将“比亚迪”轿车驶入公路附近的甘蔗地里藏匿。次日,吴孟联系龙某、吴某带着汽油、现金等物赶到迁江帮忙拖车。龙、吴即从百色租了一辆轿车前往迁江与吴孟汇合。当三人赶到甘蔗地里时,发现民警已在“比亚迪”轿车附近守候布控,吴孟迅速窜进甘蔗地里躲藏。民警将被盗的“比亚迪”轿车扣押发还韦女士。

    2012年9月5日,吴孟在凌云县落网。经讯审,吴孟供述了他于同年6月28日、8月11日在天峨县城分别盗走一辆江铃牌“皮卡”车(价值79200元)和一辆 “猎豹”越野车(价值61800元)的犯罪事实。破案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的“猎豹”越野车追缴发还失主,而江铃牌“皮卡”车却被吴孟以极低价格出卖给无法追回。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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