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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仅半月“三进宫” 强奸少女领刑7年
发布时间:2013-01-16 11:09:26
本网讯(黄河清)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的80后青年黄风,之前因抢劫罪、强奸罪先后两次被法院判刑,第二次出狱后仅仅半个月,他又重蹈覆辙而“三进宫”。近日,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风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今年30岁的黄风前半生在牢房里呆了10多年。2001年7月30日,黄风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出狱后,2009年6月22日,黄风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2年7月18日刑满释放。 然而,想不到仅仅获得自由半个月,黄风又犯事了,涉嫌性侵一少女,为此“三进宫”。 2012年8月2日晚23时许,被告人黄风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某村将少女阿美带到一路边树林中的草地上,不顾阿美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阿美发生性关系。 在法庭上,被告人黄风辩称,阿美主动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被告人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风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强奸罪。被告人黄风称其不是强奸行为,而是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些辩解与证人证言证实的内容及被害人的陈述均不一致,法院不予采信。被告人黄风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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