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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为五元起纷争 男子伤人被判赔偿
发布时间:2013-01-18 11:04:59


     本网讯(卢学知)   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洛阳镇才合屯的蒙尊在本屯和人打牌因区区5元钱问题而将人打伤。事后,受伤者蒙冰将蒙尊起诉至法院,2013年1月8日,广西河池市环江县人民法院判令蒙尊赔偿蒙冰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125元。

    2012年9月16日晚,蒙尊酒后应约与本屯三个青年男子打“牛鬼”牌,规定一蝶5元,由于酒精发作蒙尊经常出错牌,当轮到蒙尊和蒙冰共边时,蒙尊用大王打蒙冰的副王,导致2人输送了5元,这时,蒙冰指责蒙尊不会打牌,两人为此争吵起来,蒙尊一气之下操起一根木棍朝蒙冰身上乱打,受伤后,蒙冰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共出医疗费2600多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蒙冰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蒙冰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蒙尊与蒙冰因打牌发生纠纷,李蒙尊本应冷静处理此事。但蒙尊未能如此,手持木棍将蒙冰打伤。对于蒙冰的合理损失,蒙尊应当进行赔偿。法院遂作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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