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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款后被妻子杀害 经调解老父弱子偿还
发布时间:2013-01-21 08:29:27


     本网讯(陈丽 袁飒)   1月18日,新野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调解被告祖孙四人偿还原告75000元。

    原告与刘安奎系同村居民, 2009年9月13日刘安奎向原告借款80000元,约定一年利息9600元,并给原告出具证明一份:“证明  今借刘建阳现金捌万玖仟陆佰元整(89600元)刘安奎<无息>  2009.9.13”。2010年9月10日刘安奎辱骂妻子被妻子刘国云所杀。四被告刘保章(75岁)、陈书华(71岁)、刘星雨(7岁)、刘聚然(3岁)继承了刘安奎的遗产。后因还款发生争执,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共同偿还借款89600元。审理中,原告放弃了对刘国云的诉讼请求。另根据原告的申请,对2009年9月13日的证明条据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为2009年9月13日证明上的字迹是刘安奎亲笔书写。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几次作原告的思想工作,让其看在老人幼儿的份上作出些许让步。最终,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舒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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