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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车拒付租金拒还车辆遭诉
发布时间:2013-01-23 10:39:46
本网讯(通讯员 黄艳露)
张建虎是南丹县城关镇一居民,2011年他将自己购买的二手车转租给男子林庆伟使用,在约定租期届满后林庆伟拒付租金拒还车辆,无耐张建虎一纸诉状将林庆伟起诉到法院。1月22日,广西南丹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因租车引起的矛盾纠纷案。
原告张建虎称,2011年5月的一天,林庆伟随张建虎熟人到张的家中,向张建虎提出租用张的车辆两个月,双方口头约定每月租用1600元,租期届满即返还车辆给原告,若延期租用照计交租金,若租用期间车辆被遗失或毁损按16000元车价赔偿给张建虎。林庆伟当天支付了1000元给张建虎后将该车开走。自2011年6月起,张建虎多次向林庆伟催要租金,但林庆伟均以各种理由拒付租金,也不归还租用车辆。张建虎请求法院判决林庆伟支付车辆租金27200元,并赔偿车辆未能归还损失16000元。 庭审中,被告林庆伟辩称双方是车辆转让关系,不是租赁关系,且转让费16000元自己也通过第三人交给原告张建虎,只是原告张建虎未出具收条而已,现车子在其手中,因原告张建虎未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现车辆处于未过户状态。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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