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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割军用光缆致军事通讯中断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1-23 16:15:02


     本网讯(朱玲)   被告人冯其伙同他人盗割了27.3米光缆线,虽然光缆线价值仅为57.33元,但他需要受到法律的严惩。2013年1月23日,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以破坏军事通信罪,判处冯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5日,被告人冯其因身上没有钱用,便与周辉(另行起诉)、魏洁(未满16周岁)、李贤(未满16周岁)商量好到320国道附近B部队候车亭处剪电缆线剥里面的铜丝卖钱。8月6日晚上23时许,冯其、周辉、魏洁、李贤在时代广场汇合后,一起到冯其在赣东商城的住处拿钢筋钳和扳手等作案工具。之后四人回到时代广场,冯其又叫来一外号“余干佬”(另案处理)的男子一起去偷电缆线。8月7日凌晨2时许,上述五人步行来到320国道加油站路段,由魏洁、李贤在B部队候车亭附近负责望风,冯其、周辉、“余干佬”三人下到田埂使用钢筋钳和扳手将一段长27.3米的通信光缆线剪断并盗走。此光缆为A部队至B部队和A部队训练基地通信光缆。之后,冯其等五人将盗来的光缆线剥开,发现里面没有铜丝,便将光缆线丢弃在路边。上述破坏行为造成A部队军用通信中断11小时41分钟,直到8月7日下午2时22分才恢复正常。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军事通信光缆线,造成A部队军用通信中断,其行为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法院根据被告人冯其户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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