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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载车辆不让道出事故 保险公司要埋单
发布时间:2013-01-24 11:39:18
本网讯(张行文)
超载的车辆并不少见,2013年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武宣法院审结的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案件中,是由于车辆超载100%且货车司机不让道引起的,因车辆投了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险,保险公司在扣除10%的免赔率后全部埋单。
为保障出行安全,车辆都有一定的核载量,可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南宁永福运输公司按照车辆核定量的200%装载货物,并由货车司机王坤驾驶。在2009年8月13日从柳州往武宣方向行驶时,与朱华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两车在相遇时,俩人都不给对方让道,进而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朱华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医院花去了医疗费36200元,加上误工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花去了各项费用288797.90元。2012年7月,还未出院的朱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永福运输公司赔偿损失。经交警大队认定,两人在该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支付12万元,余款由永福运输公司和朱华各承担50%。由于永福运输公司车辆在保险公司缴纳了第三者商业险,永福运输公司应承担的50%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由于车辆属于超载,免除保险公司10%免赔率,因此,判决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支付朱华医疗费等费用12万元,在第三者商业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5959.05元,由永福运输公司自行承担8439.90元。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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