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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法院合力行动 十年陈案周末得化解
发布时间:2013-01-28 16:15:43


     本网讯(通讯员 艾小川)   “本以为快十年了,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不了了之,没想到还是赖不掉”。1月27日,江西省金溪县法院和临川区法院合力行动,一举将规避执行多年的被执行人许明逮住,成功将一金融借款案顺利化解。

    2003年,临川人许明在当时的抚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现改名为抚州农商银行)借款本金314000元。借款到期后,许明未按时归还,抚州市农村信用联社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许明归还本金314000元及利息。临川区法院立案执行后,许明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此案因此多年未结。

    1月27日,临川区法院得知许明在金溪,遂立即与金溪县法院联系,请求金溪县法院协助。当天下午,两地法院的执行法官放弃周末休息,在金溪许明居住的地方将许明控制。慑于被司法拘留,许明表示愿当场支付借款180000元,余款分期偿付,抚州农商银行表示同意,双方随即签订了和解协议。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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