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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盗窃“遇”监控 窃贼现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4-26 11:22:16


     本网讯(张行文 覃登高)   本以为自己行窃技术了得在超市行窃也不会被发现,却因监控录下了容貌而被逮。2013年4月26日,黄逵被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整天无所事事的黄逵,近日手头紧,拿出了先前准备的镊子,到处寻找下手的机会,黄逵是使用镊子的好手,对于用镊子行窃甚为自信,在其发现超市人多繁杂、易于下手后,遂选择在超市下手。2012年11月11日18时许,黄逵窜到武宣县城鞍山路“联华”超市内,趁顾客韦芳不备,用镊子盗走其身上的钱包,包内有现金人民币111元,农行卡一张,卡上存有现金600元。

    在黄逵还为自己行窃技术欣喜的时候,却不知自己的行窃过程已经被超市安装的监控全程录下,警方根据超市监控录像已经抓捕他的路上。

    2012年11月12日,黄逵在县城被抓获,民警在其身上提取并扣押到镊子1把,根据黄逵的交代追回了被盗财物和现金人民币100元,并退还失主韦芳。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黄逵家属代为退赔赃款人民币11元。

    武宣法院审理后认为,黄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黄逵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黄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被盗财物,且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退赔赃款,全部挽回失主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武宣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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