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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停放引兄弟争执 兄伤弟赔偿3千余元
发布时间:2013-02-04 10:22:38


     本网讯(傅龙根)   摩托车停放不当阻碍他人通行本是小事一桩,却引起亲兄弟斗殴,直至对簿公堂。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告陈小根赔偿原告陈小生医疗费等3720.6元。

    陈小根与陈小生本是同胞兄弟,两家毗邻而居,平时摩擦不断。2012年11月20日9时许,陈小根骑摩托车回家,顺手将车停放在自家门前,其弟陈小生正好要推摩托车出门,要求陈小根将摩托推开,陈小根认为其说话声音太大,不予理睬,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推搡过程中,陈小生挥拳打向陈小根,陈小根躲过后,用摩托车锁砸向陈小生致其头部受伤流血,后陈小生住院10天,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陈小生将陈小根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冲突,在冲突中,被告陈小根致原告陈小生受伤,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身体权和健康权,被告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原告对引起纠纷造成自己的损害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减轻被告的赔偿。由被告赔偿其损失的60%。故,原告陈小生的医疗费5200.20元,误工费620.80元,住院生活补助220元,差旅费160元,合计6201元,由被告陈小根赔偿3720.6元。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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