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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好友因“偷牌”翻脸 板凳相向头破血流
发布时间:2013-04-27 15:36:20


     本网讯(通讯员 胡件平 李娜)   一对从小长大的伙伴,只因一方打牌时“偷牌”,另一方竟板凳砸向对方。4月24日,江西省东乡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李生友赔偿谢小堂各项损失2835元。

    谢小堂与李生友从小一起长大,还曾经是同窗好友。2012年5月20日下午两时左右,谢小堂与李生友等人在东乡县某小区内打牌,谢小堂因为输钱最多,谢小堂便用上了“偷牌”的伎俩。满以为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不巧却被同样输钱的李生友发现。李生友愤然起身与谢小堂发生争吵,旁人没劝住,反而越吵越激烈。争执中,李生友激动之下,拿起一把木质方凳朝谢小堂的头部砸去,造成谢小堂的头部流血不止。事后,谢小堂被送往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2210.13元,出院医嘱:1、全休三周;2、门诊治疗,4天后拆线;3、有情况随诊。

    2012年5月21日,东乡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为:伤者谢小堂的损伤构成轻微伤乙级。同日,东乡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生友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罚款伍佰元整。后谢小堂再将李生友告上法庭,要求李生友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应由侵权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案中,谢小堂与李生友在打牌时因偷牌一事发生争吵,双方本应理智解决,而不是采用暴力的方式予以解决,但李生友却用木质方凳将谢小堂的头部砸伤,侵害了谢小堂的人身健康权,其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应赔偿谢小堂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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