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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债十万玩“六合彩”血本无归
发布时间:2013-02-05 16:34:46


     本网讯(通讯员 王明新)   肖英与陶桂花既是同事,又是无所不帮的好朋友,肖英请陶桂花作担保向朋友黄平借款十万元,说是用于生意周转。陶桂花却不知道近期好友肖英竟迷上了玩“六合彩”,刚借十万一下血本无归。借款期限到后,黄平催还款,陶桂花才知道事实真相。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被告肖英偿还原告黄平借款100000元,被告陶桂花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2年5月30日,被告肖英由被告陶桂花作为担保人,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限于一个月内还清。同日,原告黄平将借款100000元存入被告肖英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帐户上。因被告肖英未能按约定时间还清借款,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肖英偿还借款,由被告陶桂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债务应当清偿。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应按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未约定保证范围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及借款保证关系成立且有效,被告肖英对借期已满的100000元未予归还,显属违约。故原告要求被告肖英即时归还借款100000元的诉讼请求及要求被告陈桂莲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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