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环江法院大年三十为八名农民工送案款
发布时间:2013-02-17 14:03:17


     本网讯(覃志甫 卢学知)   2013年2月9日大年三十下午,家住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的王太和等八名农民工眼含热泪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自己的血汗钱,争先恐后地和法官握手,用最朴实的方式表示自己的谢意。

    2011年5月到8月,谢叶招集8名农民工在其承包环江东兴木材加工厂生产车间工程项目,却没有按时给付工资。2012年12月,王太和等8名农民工及其家属共10余人拿着广西环江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到环江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局受理执行申请后,法院领导非常重视,执行局局长覃志甫调集精兵强将,马上展开工作,及时找到被执行人谢叶。可是谢叶表示其没有能力履行裁决书,因为环江东兴木材加工厂没有给付这笔工资款。执行局工作人员分头行动,经过多方调查,发现谢叶确实没有支付能力,于是找到负连带责任的环江节源木材加工厂。起先,该厂法人代表韦经主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并几乎天天到该厂找韦经主。在执行局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工作下,韦经主终于到法院写下保证书,保证一周内还款。一周以后,韦经主表示仍没有能力还款。执行局工作人员当机立断立即查封该厂的木材成品。  

    最终,在法律面前,在法院执行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韦经主终于同意自行变卖该厂木材成品,给付农民工工资。王太和等8名农民工拿到了共计6.7万余元的工资,当他们在家门口接过自己的血汗钱时激动地说,“法院真替咱农民工办事,想不到这么快就为我们讨回了工资,让我们安心过年了,我们代表自己和家人从心底里感谢你们。”



责任编辑: 盼盼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