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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法院立案调解助当事人一天拿到补偿款
发布时间:2013-04-28 15:39:35


立案调解
     本网讯(饶国君)   4月28日,来自湖北省秭归县泄滩乡徐家山村的34岁妇女王海英,通过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的立案调解程序,在一个工作日内顺利拿到补偿款2.9万元,并依法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可以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2012年11月24日,王海英从湖北来到重庆,在云阳县“碧水蓝天”建筑工地做工时受伤。后经鉴定为工伤、伤残等级十级。由此,王海英将用人单位重庆金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终止与被告的劳动和工伤关系,除已支付医疗费外,另给付工伤赔偿2.9万元。基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云阳县法院立案庭立即组织双方调解,以简易速裁方式,减轻诉累、维护民权。

    近年来,云阳县法院十分注重立案调解工作,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群众工作室,对于那些矛盾争议不复杂,双方都愿意简化程序的案件,在立案环节组织调解,迅速结案、兑现诉权。这样既方便了当事人,也节约了审判资源。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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