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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
作者:方正权 向建军   发布时间:2013-02-17 14:18:00


    内容摘要

    本文总结了笔者多年从事基层法院党务工作和审判工作经验,结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对如何在基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如何遏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违法、犯罪行为作了全面论述,对法院基层党支部应该怎样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新时期信仰教育、应该怎样转变方式方法为审判服务等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提出了给党支部适当经费支持,提升党支部服务审判能力、参与法院文化建设能力、提升党支部群众工作能力等新观点。全文字数共6650字。

    关键词: 党建工作 转变方式 服务审判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分别重要讲话,总书记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012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推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做出新贡献。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镇压敌人、保护人民的重要工具,搞好审判工作,党的领导关键作用更加明显,贯彻实施宪法更加重要。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怎样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怎样搭建审判、党建工作无缝衔接平台,怎样在法院系统遏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名新时代的法官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在此,结合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实际,就怎样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谈谈一孔之见。

    一、更新观点,开展新时期信仰教育

   所谓“信仰”,百度词典解释为:“对某种主张、主义、宗教或某人极度相信和尊敬,拿来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或榜样”其英文单词是faith、belief、conviction等。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靠的是老一辈党员有坚定不移的共产主义信仰,他们坚信一定能够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他们为之抛头颅、洒热血,为信仰 “砍头只当风吹帽”。正是有王荷波、杨匏安等老一辈革命家大无畏、赤胆忠心带动了中国人民的主流信仰。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变迁,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也出现了“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的法官。要保证在法院内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① 。笔者认为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必须从信仰教育开始。没有信仰就没有凝聚力,没有凝聚力就没有力量,没有力量就办不好事情,办不好事情就不会“让人民生活的更美好”。

    第一,信仰教育是实现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着打击、保护、规范、调节、引导、监督等重要职能。审判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的最终裁判者,审判权的公正性,关系到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国家的水平,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实践中,当一个当事人认为法院的法官办案公正时,我们经常会听到来自当事人的“感谢党、感谢政府”的话语。法官公正行使审判权,直接彰显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国家的水平,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公正行使审判权,就应该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而“三统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法官不是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深切的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人文精神和立法精神,做到了既严把案件的审理程序、又兼顾案件其他环节的衔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案外的事情以化解社会矛盾。因此,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的素质至关重要。怎样提高法官素质,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党支部首先应该开展信仰教育,使法官有坚定的信仰,即忠诚党的事业,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再才是吃透法律精神,有熟练的司法技能,另还涉及到司法智慧、社会阅历、调解艺术等复杂问题,故信仰教育是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保障。

    第二,让信仰教育内容丰富多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②”   总书记的指示似一盏明灯,为基层法院党支部开展信仰教育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说明了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已经刻不容缓,笔者认为,信仰教育的内容应该与时俱进,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理论教育、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教育等等,就是新时期的信仰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在审判工作中就直接体现为保持审判的纯洁性。审判法官的思想纯洁,就是要坚持党的宗旨,强化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法官队伍的纯洁,就是要建立有理想、有能力、有觉悟、能担当司法重任的审判队伍,根除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现象;审判法官的作风纯洁,就是要严格审判程序,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司法公正;法官的清正廉洁,就是要注重小节,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严守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严格办案回避程序;法官的纪律严明,就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法官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公正效率的办案要求。笔者认为,以上应该就是纯洁审判工作的全部含义。“党的性质和宗旨没有变,也不能变,党情的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③ 我们从中应该领悟到信仰教育已有了新的内含,开展信仰教育应该有新的内容。 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理论教育,“三个至上”教育都是新时期信仰教育的重要内容,就审判法官而言,信仰教育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纯洁审判、坚守党员的节操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我们应该认识到,从本质上讲,审判工作的政治信仰与执行法律是一致的,党的事业与审判工作是一致的,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审判法官在政治上的根本要求。法院与法官的价值就在于通过审判工作树立和培植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使其感受法律精神,从而在内心形成对法律的“信任”。

    二、改进领导方式服务审判工作

    党组织不是经济组织,也不同于社会组织和权力组织,党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活动,党的领导体现为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怎样加强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的领导,关系到党如何赢得人民拥护,面对新形势,我们必须“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党组在制定下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时,在强调了“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总体要求的同时,应该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目前基层法院党支部实际处于无钱、无权状态。故提升党支部活动能力刻不容缓。

    第一,工作方式多样化,以服务审判为中心

   “党的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从来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灵活多样的。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之一,就是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主动提出党的工作方式转变问题 ”  ④,目前要使基层法院党支部工作更好的服务审判,必须实现党支部工作方式转变,党支部的工作是靠支部党务工作者具体完成的,故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举足轻重。笔者认为首先应该让倾情党的事业、审判业务能力强,德高望重的法官做党务工作,提高党支部凝聚力;再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要敢予为办案法官担当,抵御外来的“不良干预“,为干警遮风挡雨。目前“社会矛盾”在法院诉讼程序中被集中反映出来,法官永远站在社会问题的前端,处在“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如何让法官正确面对所处的环境,如何科学调适法官的心理压力,让法官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平和的心态,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已成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情况普遍存在,而且办案难度不断增大,案件质量标准不断提高,一线办案人员压力大,很多法官常在法定休息时间”赶文书”。在此情况下,党支部及党务工作者应该积极了解法官思想动态,能把给一线法 “减压”、“减负”,当做义不容辞的职责。面对法官面临的压力,党支部应该想方设法给一线法官“关心、关怀”,让法官思想愉快,力求和法官心灵相通,这样做无疑是对审判工作的最大支持。另高人民法院领导曾要求:要切实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让法官集中精力办案,使法官的精力不至于消耗在没有什么实质内容的会议之中,不至于浪费在无关痛痒的调研之中。故党支部也可以发出倡议,让业务庭室法官少参加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为法官争取更多的办案时间,让法官感觉党支部“后盾的力量”。这也是保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需要,这也是人民法院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体现。

    第二, 适当党费支持,提升支部参与文化建设能力

    领导的最高体现是思想领导,法院管理的一种境界是文化管理,文化建设是一种新型的法院管理理念,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法院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院的评价,除了对法院办案的各项办案指标考核外,更重要的是对该法院文化的评价,而且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工作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关系。“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打造一种法院情” ,法院文化的主体是法官,具有法律文化的特征,体现法官的精神面貌重在营造氛围、培育精神,它在宏观上体现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法学理论、职业道德修养、清正廉洁教育等,微观方面包括法官日常行为规范,如法官的言谈举止、穿着打扮,接触当事人的亲和力等。它既包含法院文化硬实力,即审判场所、立案大厅,办公、文秘装备,图书馆(室)建设、荣誉室建设、文、体活动设施等,又包含法院文化软实力,即法官的学历、学位、岗位培训教育,法官的道德品质修养、法律文化素养,爱岗敬业精神和办事效率等。笔者认为,要实现基层法院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应该给基层党支部经费适当支持,经费来源为党员所交党费的一部分。可以使基层法院党支部以多种方式领导、参与到法院文化建设中去,例,可以请心理学专家针对法官具体情况,进行心理咨询与辅导,使法官学会调整心态,保持心情舒畅,缓解压力,更好履行审判职责;党支部可以请法学专家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讲座,对法官进行法律知识更新教育,提升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党支部可以组织乒乓球队、网球队、篮球队、羽毛球队,瑜伽队、合唱队、舞蹈队等,开展文化活动,增强法官身体健康和身心健康,增强法官集体荣誉感,发挥党支部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等。长期以来,基层法院党支部没有任何活动经费(党费全部上交),需要以党的名义去慰问贫困老百姓时,党支部获得少量经费有二个途径,一是党员捐款,二是请求行政领导审批少量慰问金。给基层党支部经费适当支持,才能真正克服我们党面临的能力不足的危险。

    第三,适当党费支持,提升支部群众工作能力

    新中国成立前,党支部有大量的活动经费,那时候党组织有关心老百姓的能力,有发展组织、组织活动的能力。正因全中国所有的党支部均发挥了不同的重要作用,我们的党才能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目前我们党已执政60多年,掌握着国家公共权力。好像党政分开就是党支部不能有任何活动经费,支部的活动就是按党总支或党组的要求学习等,全国一个调无可非议,但党支部没有能力按各地方的风俗习惯或个人兴趣组织活动也并非正常。这也许是我们党面临能力不足的危险一个原因所在。 关于党支部与该贫困户结对子,上门走访、送上资助金。的报道很多,但党支部的活动经费问题,从来没有引起关注。为什么不能将部分党费交给党支部使用,以解决老百姓燃眉之急呢?发挥基层党支部的作用,使老百姓直接感受党的温暖,党支部可以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总书记提出“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怎样改进,我们应该思考具体的操作方法。如果法院基层党支部正确的使用经费,把它花在人民的利益方面,那么党支部就是金钱的主人,就有能力管好自己。反过来,老百姓有困难也会主动找党组织,脱离群众的危险自然就不再存在。为整合中国人的主流信仰、提高中华民族的道德水平计,将支部活动经费形成制度,无可厚非。

    三、纯结审判工作,消除损害国家法制权威的行为

   “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中国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大的执政党,掌握着国家公共权力。总书记的讲话提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对法院而言,遏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违法行为,直接体现为保持审判的纯洁性。而遏制上述行为大多取决于审判法官的“觉悟”,故党支部最能胜任此项工作,“细节决定成败”,纯洁审判应该着眼于微观和细节。

    第一,坚守党员的节操,提倡“三个重温”“注意三抓”

    遏制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违法行为,必须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提升法官自我管理的能力。笔者认为,基层法院党支部应该提倡法官“三个重温”,一要重温入党时的誓词。宣誓这是一个庄严的事情,自己宣誓的誓词自己就不应该违反。二是重温竞争上岗的演说。目前基层法院行政庭庭长一般都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上岗的,行政庭庭长应该对照自己的言行,反思与竞争上岗时的演说的差距。三是重温自己的工作总结和廉政述职报告,每位法官都有一个年终工作总结,党支部应该启发每个法官经常反醒自己,看看实际行动是否和其总结中或廉政述职报告中表述的那样。笔者认为,每个法官都有一个注重小节的问题,工作的方法是否细致,是否按时上下班,是否做到有事请假、庭审着装是否规范,庭审记录是否完整,同志之间是否团结,是否能够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是反对自己的意见,这些很小的问题,从小处讲是品德问题,心胸容量问题,从大的方面是一个人的为人气节问题,是是否具备共产党人的胸怀的问题。由此,基层法院党支部对审判工作应该“注意三抓”,一是抓中心,审判工作重心就是审判,这是职业要求,在所有的工作中,审判永远是第一位的工作,党支部活动都要为审判服务,围绕审判进行,围绕审判开展思想工作,凡是有损于审判的做法都应该根除。二是抓审判程序,党支部要让法官从思想上牢牢建立程序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审判工作是体力与脑力的支出,也是是实体与程序的统一,程序是宏观指导下的微观问题,开庭是否准时,语言是否规范,环节是否到位,期限是否严格,文书是否规范,用词造句是否得体,以上靠法官的“觉悟”,这些看起来好像是细枝末节的小事,其实际上关系到公正审判的大事,这是数量与质量的辩证统一。三是抓协调,协调的好才能和谐,协调必须处理好各方面个关系,达到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协调思想工作是关键,党员支部应该挑大梁。

    第二,强化流程管理监督,实现公正、高效审判

    对人民法院和法官而言,审理的案件是否公正,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最好保证,审判是否公正,直接涉及官民关系,涉及社会稳定。案件处理的公正与否不是事后检查得到的,而是法官自我调控的结果。审判流程管理通过过程控制实现结果控制,使审判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权力自享、责任自负、风险自担。而党支部应该组织法官苦练内功,进行思想疏通与引导,采取“提醒”式监督,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培养法官责任心的养成和素质的提高,使法官形成自我监督机制,提升职业荣誉感,实现审判公平正义,这也是纯洁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都希望快审快结,降低成本。一份迟来的判决,即便最后是公正的,也难以令当事人满意,让社会信服。因此,纯洁审判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实现审判高效。因此,必须要将审判的审限纳入双重管理,一是,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对包括立案在内的各个办案环节进行同步跟踪监督,对临近审限的案件予以黄牌提示、红牌警告,将临近审限的案件情况在“公共信息”处展示,对超审限的案件,予以通报处理。二是,党支部对法官的时间观点管理,提高法官高效意识。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思想管理。由党支部对行政案件审限进行跟踪提醒,进行思想沟通,增强法官责任心,从而使法官自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质量控制标准行事,不断提高办案效力。使每一起行政案件都能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结案。

    如何让基层法院党支部的工作更好的服务审判,是一项长期坚持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事业。现正值全国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之时,我们作为新时期的法官更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司法公信力”等关键词,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党支部的工作更好的服务审判尽绵薄之力。

    注释:

    ①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的通知》》。

    ②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分别重要讲话。

    ③参见陈向阳、高新民、张士义:《如何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

    ④参见陈向阳、高新民、张士义:《如何认识世情、国情、党情新变化》。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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