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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聚少离多 八旬翁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3-02-18 11:39:57
本网讯(通讯员 李康德 林荣先)
2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百都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80岁老人闹离婚的案件,双方和平分手。
陈冲退休后,经人介绍和黄娟认识后便领取结婚证,两人均是第二次婚姻,婚后也未生育子女。 婚前双方都有自己的子女,陈冲的家庭在县城,黄娟则是个乡村的农民,结婚后,两人恩爱的共同生活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套房里,两人的生活一直都是靠他自己的工资收入维持,黄娟还不时向陈冲拿钱给她的儿子,名义上说是暂借,但未见提到偿还,结婚6年间,陈冲共计给黄娟儿子4万多元。由于近几年来,黄娟的儿子生了小孩,乡下农活比较多,儿子儿媳没时间照看孩子,所以黄娟便经常回乡下照看孙子,这一来,陈冲对黄娟便有意见,随着陈冲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糟糕,两人矛盾也越来越多,时有争吵。 陈冲认为,自己与黄娟半路结成夫妻,是为了在年逾古稀时有个伴在身边陪伴,不会感到孤独与寂寞,没想到这两年却聚少离多,思来想去,决定与50岁的老伴离婚。 该庭受理后,依法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一改往日的严肃和威严,用感性的语言和理性的思维帮助两位老人解开心结,梳理清感情纠葛,将两位老人的对立情绪慢慢平复下来,逐渐反思自己的过错地方。随后,法官又抓住时机提出,必须在尊重两位老人多年的感情基础上,考虑两人目前在一起生活难于实现相互照顾和保持心情愉悦的现状,并且两位老人都是再婚,无共同的子女,而如此高龄的陈冲无论身体状况还是精神状况都已兑现不了当初对黄娟的感情承诺,此时双方的子女更是老人的依靠,不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子女都应该理性地看待婚姻问题。 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两位老人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心平气和地在离婚调解书签了字,以平和的方式结束了6年的婚姻。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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