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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五河县检察院就两高新司法解释举办专题讲座
作者:葛维凯   发布时间:2013-02-20 11:03:47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13年1月9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业务水平,解决两个解释实施后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2013年2月19日上午,五河县检察院邀请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宫厚军教授就该两解释为该院干警做了一场专题讲座,蚌埠市检察院公诉处全体人员、各兄弟县区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以及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讲座。

    宫厚军教授就两个解释出台的背景、过程等内容作了介绍,并分别对两个司法解释进行了系统精讲。宫教授指出,行贿罪司法解释对行贿罪有了更具体细致的规定,如对行贿手段、具体定罪数额等都有新的规定;渎职罪司法解释则对犯罪主体、责任担当等作了细致规定。两个司法解释所作新规定正是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多加注意的问题。行贿罪和渎职罪两个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讲座之后,宫教授主动与该院干警进行互动,并当场与该院干警就两高新司法解释作了深入交流。

    宫教授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讲授加深了全体干警对两个司法解释的理解,并进一步加深了该院检察干警对行贿罪和渎职罪的理解,全体干警受益良多。这也将进一步提高该院检察干警的理论和业务素养,推进该院检察工作迈向新台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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