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立法> 解读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庆举报食品安全违法可奖50万
作者:郭毅 张冲   发布时间:2013-02-21 08:50:00


    很多市民在超市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都会找经营者讨说法,费了不少劲也最多是更换商品,甚至有很多市民怕麻烦,直接放弃了维权。但对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市民来说,今后,这一局面将有所改变。近日,大庆市食安办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细则)》,对举报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最高可奖励50万元,举报过期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奖励500元。

    据大庆市食安办常务副主任张永森介绍,食品安全是全民都不能忽略的大问题,从大范围划分,包括食品生产、加工、种植、运输和销售环节,经过层层环节,最终才能变成大家餐桌上的美食,每个环节都不能出现任何问题。“之前接到过很多举报电话,多数举报人担心自身安全,留下假联系方式和比较笼统的举报地点,这给执法人员查处带来了诸多困难。”张永森说。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细则)》规定市民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如举报人实名举报,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在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完毕后,由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

    匿名举报人需提供一个六位数的身份验证密码和有效联系方式,举报事件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案件调查处理完毕后,凭身份验证密码和有效联系方式领取奖金。

    对市民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结案后,对举报人将按照罚没款金额比例,政府给与一次性奖励。违法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越高,举报人得到的奖金就越高,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针对罚没款金额较低,但性质恶劣,违法产品存在严重危害或者对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给予举报者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对罚没款金额不足1万元的,将给予500元的奖励,此项规定,主要是针对市民在商场超市购物,购买到变质、过期、混有杂物和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只要居民留好证据并拨打举报电话,一经查实,便可获得500元的奖励。”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