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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中自挖坟墓 执行法官上门释法
发布时间:2013-02-21 11:32:46


     本网讯(区鸿雁 伏娟)   “谢谢法官,现在我的心情好多了。”2013年2月19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九龙镇的李老汉接到法院法官的回访电话,高兴地说。

    山村老人孤苦无依,无奈在家中自挖坟墓。 罗平县九龙镇的李老汉今年67岁。老汉膝下只有一女,多年前成家另过,家庭条件也还不错。可是,年事已高的老汉,特别是老伴去世后顿感孤独无依,女儿女婿为了营造自家的安乐窝,多数时间无暇顾及老汉,甚至以生活事情多、家庭负担重等为由推诿赡养,父女关系变得很僵。多次要求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无果,被激怒的老汉利用空闲在自家住房挖出一个坟墓,声称女儿再不赡养就自葬其中。同时老汉以女儿女婿不孝顺为由,一纸诉状将诉到法庭。

    罗平县人民法院九龙中心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迅速进村庭前调解中,老汉的女儿以老汉将承包地出租给他人,自家没有土地耕种,也就没有钱赡养老汉为由拒绝。

    庭前调解无果,法庭依法开庭审理查明:2009年农历3月1日,李老汉将女儿一家赶出其住房,并将女儿一家耕管的承包土地收回租给他人耕种。老汉丧失劳动能力后,多次要求女儿女婿履行赡养义务遭到拒绝,双方为此经常发生矛盾。

    经过调解无效,法庭判决老汉的女儿女婿每年支付老汉抚养费3000元。

    判决生效后,老汉的女儿还是拒绝履行判决义务。今年1月底,老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1月31日,执行法官来到老汉女儿家说服教育仍无效后,决定对多老汉的女儿司法拘留15日。之后,又继续给老汉的女儿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经过两天的不懈努力,老汉的女儿终于答应赡养老人,并交清了案款。

    当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案发地,把赡养费交到了李老汉的手里,并说服老汉当场拆除了家中的坟墓。



责任编辑: 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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