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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春节后农村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晏胜民   发布时间:2013-02-21 11:25:58


    2013年春节过后,江西省上高法院南港人民法庭一周共受理各类民事诉讼案件12件,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就有9件,占所受理案件的75%。仅2月17日当天就受理了4件离婚案件,当天调解离婚2件,呈现农村“节后离婚热”现象。农村节后离婚案件增多,会导致更多家庭解体,影响子女成长,给农村婚姻家庭稳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背后潜伏着许多不良后果,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

    一、案件特点

    1、务工者提出离婚的居多。这些当事人,一般集中在春节前后回家过年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一方多年外出务工或均在外务工,平常不回家,双方聚少离多,家庭责任感淡漠,毫无感情可言,最终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当事人离婚年龄低龄化。该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多为80后,甚至是85后的年轻夫妻,心理成熟度与该承担的家庭责任感不相称。

    3、女性提起诉讼的居多。由于现在农村女性外出务工的越来越多,接触的人员多样,城市物质奢华,环境优越,农村与之相去甚远,使得个别女性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进而对自己的配偶产生无端看法,从而产生离婚的念头。

    4、调解和好难度大,调解离婚居多。在受理的此类案件中,由立案法官做诉前调解工作,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没有1件案件原告同意与被告和好夫妻关系。在原告强势离婚态度下,多以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经济补偿,被告便同意调解离婚结案。

    5、存在反复起诉离婚情形。经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原告在上次判决书生效后立即进行诉讼,以期反复起诉、多次起诉达到离婚目的。

    二、春节后农村离婚案件增多,主要有以下原因:

    1、外出务工夫妻长年分居导致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异地异厂务工,长期分居,缺乏有效沟通,造成夫妻感情越来越淡漠,很容易引发婚外情,从而导致离婚案件增多。

    2、婚姻基础差,草率结婚导致离婚。这类当事人经人介绍认识不到半年亦或是一两个月,未作深入了解便建立恋爱关系,随即同居生活或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后再补办结婚登记。新婚夫妻在共度首个春节时,因生活习惯及个性脾气相异,各自之间的弱点和矛盾相继暴露,由于夫妻感情基础差,双方不能很好地沟通,不能相互理解和包容,进而发生吵打纠纷,最终导致婚姻出现问题。

    3、缺乏容忍和包容。一些年轻的当事人在结婚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为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生活琐事闹得不可开交,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缺乏维系婚姻的容忍和包容的心态。

    4、婚姻家庭观发生扭曲。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婚恋观。对婚姻没有正确的认识,不懂得珍惜和维护。初为人父人母的年轻夫妻亦未能很好的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双方都不要小孩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抑制节后离婚案件增多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合,以“走村进户、送法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公民进行道德规范教育。

    2、夫妻双方应加强自身修养。婚前要树立正确的择偶观念,注重培养感情基础,相互之间要充分了解,切忌草率结婚。夫妻婚后应当在生活、工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互信互谅,彼此珍惜,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3、建立婚姻案件多元解决机制。在法院处理婚姻案件之外,还可与民政等部门一起设立婚姻案件指导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婚前心理辅导、家政指导和婚姻问题的处理等的指导,将婚姻问题尽早解决在婚前或者萌芽状态,使得多数的婚姻问题在法庭之外得到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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