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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嗜赌恶习致家散 妻子心灰意冷终离去
发布时间:2013-02-22 09:06:49
本网讯(邵鑫)
夫妻结婚二十年,儿女均已长大成人,按理说这应该是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嗜赌如命的丈夫严友勇却亲手将一切都打碎了。妻子周燕在多年劝阻未果后,看到儿女已能自食其力,心灰意冷的妻子毅然向法院起诉离婚,2013年2月20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调解准许原告周燕与其丈夫严友勇离婚。
1988年,周燕与严友勇经人介绍相识,1989年6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于1990年7月生育一男孩,后于1991年12月又生育一男孩(现两孩子均已外出务工)。婚后严友勇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经常参与赌博活动,致使双方为此经常吵口打架,影响了夫妻感情。之前周燕就曾多次有离婚的想法,但在严友勇父母的劝说下加之考虑到两个孩子还年幼就一直忍让被告。但此后,由于严友勇长期在外鬼混,双方形同分居,只要严友勇不回家要钱两人相互没有联系,夫妻关系也得不到任何改善。终于在孩子都已长大的情况下,周燕以与严友勇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严友勇离婚。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周燕与严友勇系自愿结婚,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婚后严友勇受不良风气影响,参与赌博活动,致使双方为此吵口打架,夫妻产生矛盾。且双方并无长期共同生活的情形,夫妻关系没有任何改善,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周燕要求与严友勇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双方的孩子现已满16周岁,在外务工,能自食其力,故双方可停止给付抚养费,遂作出以上判决。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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