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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法院元宵节快速出击执结一起交通积案
发布时间:2013-02-25 09:27:51
本网讯(潘晓标 刘曦)
“喂,我是申请人魏斌,我看到张鸣了,他现在就在家里,你们赶快过来!”2013年2月24日,正是举家团聚共度元宵佳节之时,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接到当事人的举报信息后,放弃与亲人团聚,快速出击,使一起长达三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得以迅速执结。
2009年8月15日16时12分许,被告张鸣驾驶摩托车前往武宁县城时,由于车速较快,与原告父亲魏兴国驾驶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魏兴国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武宁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3747元。判决后张鸣并未履行判决,原告魏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张鸣家中,但张鸣出事后即外出打工,行踪难觅,执行一度陷入困境。2013年2月24日19时,正值元宵佳节,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正在家吃元宵团圆饭。突然,一声声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是申请人魏斌打来的,他反映张鸣回到了家中。 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二话没说,立即组织干警前往。面对执行法官的突然出现,张鸣既惊讶又羞愧,“想不到过节你们还在找我,这些年不是我不想赔钱,只是没赚到钱。”并当即表示愿意执行和解。随后,执行法官立刻与申请人魏斌进行了沟通。最终,在法官耐心的思想疏导下,双方达成了张鸣赔偿魏斌40000元的和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完毕。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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