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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视结婚为儿戏 再婚夫妻再分离
发布时间:2013-02-25 10:05:45


     本网讯(通讯员 周勤 秦媛)   忍是一个人生存的能力,能屈能伸方为做人的本色。生活中,夫妻的相处更需要忍来调和。这里一对均为再婚的夫妻,只因为不懂忍的艺术,尽管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儿子,并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由于女方的离家出走,近日,被河南省南召县法院判决离婚。

    原告张晓军与女方赵李娜经人介绍认识,1996年在南召县白土岗镇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2002年8月24日生育男孩张宝,2007年10月29日在南召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了结婚证,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也曾为家庭琐事生气。2007年11月,原、被告因家庭琐事生气后,被告赵李娜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原告遂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外出期间,未成年儿子一直随原告生活。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同居期间,生育有一个儿子,在办理结婚登记较短时间内被告赵李娜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已两年以上,被告不履行夫妻义务及家庭义务,现原告起诉离婚,可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予以支持。未成年儿子张宝可继续随原告生活。遂依法判决准予原告张晓军与被告赵李娜离婚;原、被告未成年儿子张宝随原告张晓军生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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