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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丈夫猜疑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3-02-25 11:36:27
本网讯(幸群)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刘小英的诉讼请求,不准予原告刘小英与被告夏兵离婚。
刘小英、夏兵于1999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1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两个小孩,刘小英、夏兵因生活琐事和夏兵猜疑刘小英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等问题经常吵闹打架,致夫妻感情不和,并分居生活。后刘小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夏兵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因生活琐事等问题产生矛盾致夫妻感情不和,但分居时间未满2年,其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具有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原告诉求离婚,缺乏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应予准许的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文中案件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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