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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彦明到保定法院调研 强调坚定理想信念
发布时间:2013-02-27 14:57:34
![]() 河北省高院院长卫彦明视察文化长廊
本网讯(李宏)
2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卫彦明在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山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的陪同下,对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工作调研。
卫彦明首先视察了该院的文化长廊和审判庭,随后听取了该院工作情况汇报,与庭、处长进行了座谈,对保定中院工作的思路、目标和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卫彦明指出,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出了新部署,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当前,人民法院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的阶段性社会矛盾压力比较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队伍。 卫彦明强调,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人民性,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只有方向对了,人民法院的工作才能向前推进,事业才能向前发展。二要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切实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保定地处京畿重地,是首都南大门,稳定工作十分重要,要把现有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好。从长远之计而言,要抓源头,抓质效的提高。要通过作风的转变,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认真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从源头上避免、防止或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这是治本之策。三要坚持能动司法。法官要换位思考,先做一个普通的人、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有道德的人,多想想如果是自己打官司怎么办。办案不能照搬照抄,要针对个案准确适用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相统一,依法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度和社会认同度,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套好的用人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要抓好班子和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干警和群众的信赖。他希望保定中院在保定市委的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勇于探索,确实解决问题,为保定以至全省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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