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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善良司法” 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兆麟   发布时间:2013-02-28 13:50:43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人民法院的工作也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丰城法院作为江西较大的一个基层法院,有责任有义务扎实做好2013年工作,为建设幸福丰城、美丽丰城、平安丰城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宜春法院事业的发展作出最大的努力。2013年,丰城法院工作将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人、办好案、服好务、履好职,在抓好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政务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倡导六个理念,做到六个着力。

    一、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倡导“善良司法”理念,着力提高干警政治素质。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召开之际就如何做好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此,丰城法院部署开展“五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学习贯彻计划、开办一期集中学习培训班、开展一次大讨论、组织一次法官论坛征文、举办一次专题演讲会。通过“五个一”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同时,坚持“良心是最好的法律”,在全院大力倡导“善良司法”理念,以一颗善良的心对待当事人和来院群众,把当事人和来院群众当作亲人看待,在全院开展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主题的专题大讨论,努力提高全院法官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抓好“中八条”和“六禁令”等廉政纪律的学习贯彻,倡导“清廉司法”理念,着力改进干警办案作风。

    中央相继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是全党必须严格执行的硬性纪律,是反腐倡廉、反对浪费的有力举措,学习好、贯彻好“中八条”、“六禁令以及上级有关廉政纪律要求,是今年法院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我院将把“中八条”、“六禁令”及上级有关廉政纪律要求编印成册,发给干警人手一份,让全院干警牢记各项廉政纪律、作风纪律,在此基础上制定本院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本院春节前已出台《加强公车及接待用餐管理规定》,集中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用餐管理,严禁奢侈浪费。近日又制订了改进作风、从严治警20条规定,在全院着力倡导“清廉司法”理念,自觉抵制贪腐之风、奢糜之风、赌博之风,切实改进办案作风,自觉主动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融洽干群关系,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让当事人能感受到法官清正、法庭清廉、法院清明。

    三、抓好新民诉法、新刑诉法的学习贯彻,倡导“精细司法”理念,着力提升干警业务水平。

    今年1月1日,新民诉法、新刑诉法正式实施,认真学习好、正确贯彻好“两法”是今年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所以,丰城法院将组织法官认真学习、认真研讨、集中培训,在学懂学通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公正,同时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对专业型法官的培养,以法官教法官的方式,提高全院法官的综合业务素质。“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官对法律的准确适用才是关键,所以,我们将在全院大力倡导“精细司法”理念,以精益求精、抽茧剥丝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全院开展“精品案件”、“精英法官”评比活动,力争每一个案件都办成合格案件,力争多出“精品案件”、“精英法官”。

    四、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倡导“阳光司法”理念,着力提升执法办案质效。

   “阳光”是最好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管理,“阳光”也是防止法官违法违纪、提升办案质效的最好举措,所以,我们倡导“阳光司法”理念,进一步抓好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细化审判监督管理措施,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一是继续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力度,扩大回访范围,创新并丰富回访方式,在回访中听取意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化解矛盾,达到规范法官行为、促进司法公正、防范涉诉信访的目的。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判决案件全庭集体合议制度》,充分发挥全庭干警的集体智慧,杜绝简易程序案件一人说了算、普通程序案件“合而不议”等“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提高案件判决的透明度。三是继续认真执行专业型法官制度,着力培养专业型法官,让专业型法官参与审委会讨论案件,让专业型法官审理申诉再审和发回重审再审案件,提高法院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四是继续执行《超期执行案件易人易庭执行制度》,对超过1个月未能执行的案件必须说明理由,对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未能执行的案件易人易庭执行,超过6个月未能执行的案件一律易人易庭执行,并追究原承办人、承办庭的责任。五是做好司法公开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刑事案件陪审率要达90%,民事案件陪审率要达50%。开展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特邀司法监督员参与一次庭审、参与一次接访、参与一次执行、参与一次巡回审判、参与一次全庭合议的“五个一”活动。做好“法院开放日”、“法院工作新闻发布会”、组织群众参与庭审观摩、网上公布裁判文书和网上答疑等活动,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

    五、抓好司法为民工作,倡导“亲民司法”理念,着力提升法院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继续加大立案窗口建设,强化立案窗口服务功能,把立案大厅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审查、材料收转、诉讼引导、立案调解、财产保全、司法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六统一”便民服务模式。同时在立案庭设立小额速裁中心,及时调处、裁判小额诉讼案件。二是继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提高巡回办案率,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困难当事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解决困难当事人打官司难的问题。四是建立院庭领导挂点联片密切联系群众制度,规定院庭领导定期走访所挂点联片地区的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开展“亲民法官”评选活动,鼓励法官甘当“亲民法官”、“平民法官”,把关爱、理解、体恤等精神融入到审判工作实践,增强法官与群众的沟通能力,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改善干群关系,积极争取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六是切实履行司法释明义务,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尽解释法院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度,能一次办成的事决不让当事人跑两次,能一天办成的事决不拖到第二天,能少花一分钱的事决不让当事人多花一分钱。

    六、抓好涉诉信访工作,倡导“维稳司法”理念,着力防范化解涉诉信访工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办案的最终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则是法院办案的基本要求,所以我院在2013年要在全院干警中倡导“维稳司法”理念,把涉诉信访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强化涉诉信访人人有责的大局意识,积极防范化解涉诉信访矛盾。一是坚持每周一上午院领导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二是实行院领导轮值带班全天候接访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和一名庭室负责人负责当天的群众来访工作;三是严格审执限制度,缩短办案周期,使当事人矛盾纠纷尽快调处、裁决,严防严惩久拖不决、久拖不执引发当事人上访的行为;四是加大调解力度,提高案件调解率,主动协调调动基层组织、当事人亲属和有关社会力量做好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尽量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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