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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法院“三间调解法”调解刑附民案件
发布时间:2013-02-28 15:46:57


     本网讯(通讯员 胡乡荣)   江西省丰城市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和方法促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度,该院共审结刑附民案件51件,调解结案44件,调解率达86.3%,促成被告人及其家属向被害人赔偿损失357万元。

    为了使刑附民案件能够“案结事了”,江西省丰城市法院十分重视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工作,改进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

    该院倡导提出“三间” (时间、空间、人间)调解法,最大限度地扩大调解的外延和外援,实行无缝隙全方位调解。在时间上优先安排,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在空间上广接地气,除在法庭和办公室调解外,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选择在当事人所在地就地调解;在“人间”上扩充外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打亲情牌、群众牌和监督牌,除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外,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当地基层组织干部、群众代表、当事人亲属参与调解,使调解工作人性化、社会化、公开化,调解工作的认可接受程度得到大大提高。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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