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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因家庭纠纷放火烧弟弟房屋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3-03-01 15:52:03
本网讯(郭冬根)
因家庭纠纷心怀不满,哥哥遂产生放火焚烧弟弟房屋的歹念,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龚文放火案。
2012年12月10日上午,被告人龚文途经其弟弟家时,因家庭纠纷被告人龚文对弟弟心怀不满,遂产生放火焚烧其房屋的歹念。尔后,被告人龚文在弟弟家厨房拿了一盒火柴、一条旧毛巾,并用在门口捡来的塑料矿泉水瓶在弟弟家存放柴油的木棚里装了半瓶柴油,然后,被告人龚文来到弟弟房屋西南房间窗户旁,揭开窗户纱窗和塑料布,将柴油倒在毛巾上点燃后连同火柴、装柴油的塑料瓶扔进房内,致使房内的席梦思床、棉被、床单等物品着火,后被群众及时发现将火扑灭。经鉴定,被烧毁财物价值1838元。案发后,被告人龚文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龚文为泄私愤,故意纵火焚烧他人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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