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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期间妻子诉离 法官上门调解撤诉
发布时间:2013-03-01 09:59:52


     本网讯(通讯员 邹光伟 郑辉)   2月2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法官了解到原告肖青正处月子期间,便主动上门调解,法官的悉心劝说下原告撤回了起诉。

    2012年初,原告肖青与被告宋文经人介绍相识,同年9月登记结婚,2013年1月底生育一男孩。原告诉称,婚前被告自称1984年出生,婚后可在安福县城买房,可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才知被告1978年出生,且买房之事不了了之。对此,原告感到非常愤怒,加之生产后夫妻间争吵不断,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肖青家中,承办法官道喜之后,详细地询问当事人及其父母相关情况,发现原告父母并不支持其离婚,还说这个女婿其实还不错,本案当事人之间矛盾也多为家庭琐事而引起,另原告对被告隐瞒年龄及未在安福县城买房虽还心存芥蒂,但无实质性矛盾,也不是不可调和,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存在调和的可能。承办法官与原告父母一起,从法理、情理等方面说服原告珍惜夫妻感情,慎重对待离婚,多考虑小孩的健康成长。最终原告表示离婚太草率,愿意撤回起诉,并对法官上门办案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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