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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延续香火起诉与两次宫外孕妻子离婚
发布时间:2013-03-04 08:53:26


     本网讯(通讯员 何彬琳)   3月1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前来离婚的是一对“80”后小夫妻。“法官,我已经做了两次宫外孕手术了,我不想离婚!”被告何晓丽满脸哀怨的哀求法官。

    原告黄大成与被告何晓丽两人是同乡,黄大成到了结婚的年龄之后,家人为了让他快点继承香火,就托人给他介绍了这门亲事。两人于2009年3月登记结婚,不久何晓丽就有了身孕,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准备迎接新生命的到来。然而,何晓丽去医院做检查却被告知是宫外孕,需要做手术,以后怀上的几率也只有50%。全家人的心情瞬间落入谷底,也因此总是有意无意的排挤何晓丽,开始的时候黄大成还念着旧情,对何晓丽依然如以前一般,但父母总在他面前提起何晓丽的种种不好,久而久之也让其受到了影响。一年之后,何晓丽又怀上了,不幸又是宫外孕,此时黄大成的家人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不满,隔三差五的数落何晓丽,但是她一直默默的忍受着。有句俗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尤其是在农村,部分群众把继承香火的事情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眼看着同村家家都有了香火继承,黄大成及其家人越看越着急。他决定与何晓丽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之后,非常同情何晓丽的遭遇,一直努力的调解他们和好,他劝说黄大成及其家人,认为现在医疗技术很发达,还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他们得到孩子。但是他们态度及其坚决。在调解过程中,何晓丽感觉到无论今后她如何努力的做个好媳妇、好妻子,也无法得到黄大成及他家人的接纳,他们的态度已经让她心灰意冷。因此,她也主动提出了愿意离婚。最后,双方在法官的见证下和平分手。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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