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汪金勇)
错了一次就绝对不会再错第二次,犯了同一个错误就绝对不会再犯同一个错误,然而有的人却总是喜欢犯同一个错误,选择了一次错误婚姻之后,很快又选择一次错误婚姻,最终的结果只是能再次离婚。2013年3月4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双方都是再婚的离婚案件。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和平分手,结束这一次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婚姻。
原告李晓与被告吴福是在外地打工时经人介绍认识的,由于双方都是刚刚离婚,似乎在感情上找到了知己,很快就坠入爱河,根本就不考虑清楚各种情况,原告李晓甚至在没有了解对方家庭住址的情况下就与对方同居了,并且很快就怀孕了,于是双方在没有通过自己的家长的情况下就去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然后由于事先没有了解对方的性格,也不知道对方的具体情况,婚后不到一个月双方就开始了吵架,但是考虑到怀孕了,原告李晓希望可以改善夫妻关系,但是原、被告之间的问题并没有因为孩子即将到来而得到解决,随着日子越来越长,双方的矛盾也越来越不可调和,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原告李晓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尚未出世的孩子归自己抚养,被告吴福每月处抚养费给孩子。
承办法官考虑到孩子尚未出生,并不适应离婚,遂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和好如初,但也许是双方都认为感情却实已经走到了尽头,为了孩子勉强在一起,也是不能找到幸福的,还不如尽早离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被告自愿离婚,孩子归原告李晓抚养,被告吴福在孩子出世以后需要每月承担300元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