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丈母娘不同意闹公堂
发布时间:2013-03-06 09:05:38


     本网讯(通讯员 邵鑫)   当今社会不论是影视或书籍的渲染,还是随着社会民主法制的进步,婚姻自由、婚姻自主的观念都已深入人心,可惜在一些偏远的农村,父母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情形仍然存在。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在调解一起离婚案时就遇到了这样的父母。

  原告贾青与被告宁东经媒人介绍认识,相处不到三个月就登记结婚了,婚后生育了两个孩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常常为了琐事就吵得天翻地覆。2011年4月,原告贾青离家外出打工,至此就再也没有回过家。被告宁东虽多次打电话催促她回家,但是贾青都充耳不闻。近两年的时间里,两个人分居两地,很少联系和履行夫妻义务,而孩子也是由宁东的父母抚养。今年1月份,原告贾青终于回家后,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在法庭上,贾青表明了她们夫妻现在的婚姻情况,为了双方今后都能过得更好,希望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宁东考虑到现在的实际情况两人的夫妻感情也实难以弥合,同意了贾青的想法。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相关离婚调解协议。

    不料就在双方准备签字的的时候,听到风声的贾青的母亲,匆匆来到法庭,大声说自己以及家里的老人们均不同意女儿与女婿离婚,希望法庭不让他们离婚,并抢回结婚证阻止女儿签字。眼看无法签协议,法官本想再试着调和双方,但是不论原、被告均表示不可能了。既然当事人态度坚决,法官只有向到庭的丈母娘从婚姻自由的角度向老人家说明。最后,经过法官们耐心细致的释明,贾青母亲终于放弃了阻止女儿女婿离婚的初衷。

    (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