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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法官竞风流
——灵山法院刑庭法官黄庆华工作纪实 作者:梁震 发布时间:2013-03-07 10:32:23
广西灵山法院刑庭助理审判员黄庆华,进入法院后,先后在基层法庭、立案庭、执行局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2010年调入刑庭任助审员。经过短短两三年的锻炼,现已崭露锋芒,初见成效。连续四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最近又被区高院评为2012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孜孜不倦钻业务 该同志一贯以来,虚心好学,孜孜不倦,钻研业务。2007年参加灵山县青年干部培训班及2010年参加全区初任法官培训班均被评为“优秀学员”。调到刑庭之后,仍然保持一股学习的劲头,刻苦钻研法律条文,学习新法律、新法规,遇到疑难问题时,虚心请教,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努力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很快便能独挡一面,成为庭里的办案能手。2012年,全庭收结案496件,他一人办结117件,办案数居全庭第一,是全庭七名法官中办案数首超百件的法官,其所办结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73.08%,无论是办案数、结案率还是当庭宣判率均排在全庭第一。 年轻有为敢担当 该同志在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敢于担当。曾两次冒着风险到南宁市新康监狱医院对10多名身患严重特殊疾病的被告人进行开庭审理。在推进“阳光司法”的过程中,更是敢为人先,成为全院第一个推行案件庭审图文直播的法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其所主办的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区高院评为全区法院2011年度“优秀示范庭”,也是当年全市唯一获奖的示范庭,为该院争得了荣誉。在2012年工作中,又上一层楼,荣获了2012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在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办案质量出现了质的飞跃。 博学多才试锋芒 该同志不但在工作中有一股拼劲,在其他工作上也不甘人后,其所撰写的调研文章曾获市级优秀调研成果奖。近年来,其共有100多篇新闻稿件被中国法院网、光明网、法治网、广西法院网、广西法制网、法治快报、钦州日报、北部湾晚报等省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由于在宣传方面成绩较为突出,他也连续两年被本院评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不言放弃为少年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为了让青少年在“阳光”下茁壮成长,黄庆华积极参加“送法进校园”活动,亲自到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向学生讲授如何预防犯罪及如何应对不法侵害的方式方法,受教育学生近万人。还与庭领导一起到区少管所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犯的开展帮教回访活动,鼓励服刑少年安心改造,重新做人。对判处缓刑的人员,则经常进行思想上的交流,从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扶,对他们曾经的过错不嫌弃,更不放弃,与70多名未成年犯保持联系,有效地预防了重新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县妇联、团委的一致好评,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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