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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骨柔情铸忠魂
——记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人张欣
作者:襄中宣   发布时间:2013-04-17 16:11:22


    她就像摆放在她办公室一盆兰花,没有艳丽的外表,却有着由内而外的朴素和幽静;不要大家的关注和赞美,却默默固守着自己的那份坚韧和执著。

    她就是襄阳市中级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张欣,一个在工作和生活中性格温和、低调务实、刚正不阿的女法官。

    张欣自2009年开始担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多年来,她在工作上开拓创新,严于律已,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谱写出一曲曲精彩的人生乐章。去年年底,她被评选为襄阳市十大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监察工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个苦差事,容易得罪人,但她在监察岗位上,始终表现出对监察工作无怨无悔的追求和热爱。

    “监察工作比较逗人恨,许多人不想做。但是她不怕,她喜欢这个工作。”这是同事们对张欣的评价。

    对待工作,她从不马虎,十分认真。2011年2月,襄阳市政协按照市委要求,向襄阳中院委派4名民主监督员。张欣以这次市政协派驻民主监督员小组进驻法院为契机,组织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查找审判质量、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97个;以院领导寄发信函、带队登门走访联系点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征求意见函500余份;每个月汇总制定全院的开庭排期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机选择案件旁听庭审。张欣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襄阳市政协的充分肯定。

    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司法巡查,对于襄阳法院来讲是一个挑战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把“巡查”工作落到实处,张欣在基层法院抽调一批经验丰富的老院长联同市中院监察室干部组成两个巡查组,分赴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两个巡查组坚持深入一线,与干警打成一片,及时发现问题,不作秀、不护短,在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同时,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帮助法院解决问题。所巡查的法院班子集体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在90%以上,每个党组成员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也都在90%以上。

    警示教育谈话是一项关心爱护干部的‘暖心’工程。对于查处每一起案件,张欣均立刻与承办法官警示谈话,谈话内容统一制成笔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通过廉政谈心,教育引导干警从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学会如何在廉洁自律方面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去年以来,她找干部谈话29人次,取得良好的效果。

    她有拍案而起的侠气,不管面对多大的困难,她从不畏惧,顶住压力,始终坚持原则

    在张欣看来,作为纪检干部不但要有正气,还要有勇气。

    上班迟到早退,表情冷漠,办事“踢皮球”……一段时期以来,这些“庸懒散”现象不仅直接影响到法院的社会形象,而且令广大人民群众大为不满。张欣经过反复研究,起草规定,干警每日上班必须打指纹签到,对迟到、早退、代签和签到后出去吃早餐的;干警参加所有会议未穿制服、佩戴徽章正装出席,打手机、说小话;上班期间随意串岗、脱岗以及上网炒股、打牌、玩游戏、网聊的一经发现且屡教不改的,停职反省培训,并依法依规处理。

    去年9月9日,张欣穿着便装,悄悄地到某法院进行暗访,发现立案窗口人员态度生硬、蛮横,有的甚至在玩游戏。进入审判庭,法官开庭随便,书记员没有着审判制服,当事人在法庭上打电话审判人员没有制止。当日下午,张欣又来到另一个法院,发现3时开庭,书记员3时10分才到,迟到10分钟,且没有穿制服,审判长开庭时在玩手机。张欣对于这些问题毫不客气,在全市法院通报批评。

    部分干警开警车、抖威风,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张欣按照党组部署,成立的若干暗访组,不定期对城区及县区部分酒店宾馆、娱乐场所所在地进行突查。去年4月,群众举报一名法官开着警车在襄阳五中接学生,张欣接到举报,立刻调查核实确系城区法院一名法官公车私用,并对该名法官予以通报处理。

    去年以来,她先后4次对法院系统个别干警违规违纪使用和停放警车进行了通报,并责成违规车辆的法院说明情况,拿出具体的整改意见。目前,暗访治庸已在襄阳中院形成常态机制。

    在群众的心里,她就像一缕阳光,一阵春风,她来了,就会留下温暖。

    在张欣看来,坚持原则,公正执纪执法并不难,最让她喘不过气的是那些一般人无法理解的压力。她说,每办一次这样的案子,心灵都要经历一次痛苦的煎熬。

    监察室主要查办法院系统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张欣在查办每一起案件中,始终坚持秉公办案、司法为民的原则。某法院审判员罗某在执行一起拖欠货款纠纷案件中,超标执行扣划某公司12万元,且在两年时间里不予退还,张欣查实后,拍案而起,责令超标扣划钱款及时予以退还,建议某法院给予罗某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利用案件捞取好处,损害群众利益,张欣深恶痛疾,处理起来毫不留情。去年5月,徐某因故意伤害一案起诉到某法庭,该庭干警彭某暗示徐某给点钱,可以“找人把事摆平”,徐某便给彭某1万元,后来徐某向襄阳中院举报,张欣派人进行调查后,责令彭某退回1万元,并给其记大过处分。

    去年的9月30日,张欣接到某企业反映城区一法院执行法官乱罚款的举报电话,张欣安抚好举报人后,马上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法院将罚款退回,一起棘手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事后,某企业十分感激,专门登门致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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