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法官年底百里外执行 当事人主动配合和解
发布时间:2013-03-07 15:29:27
本网讯(通讯员 郑志勇)
“程法官,我愿意与申请人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了结这个案子。”2013年3月1日,申请人王贵主动打电话到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那主动要求和解时如是说。
2012年2月14日,李俊诉王贵民间借贷一案该院予以执行立案。由于被执行人在上千公里外的四川省成都市经商,为了便于执行,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该院委托了成都市当地的法院代为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但是,不知为何,成都市该当地法院很长时间都未有答复。于是,该院执行法官利用银行存款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查询,但结果却让执行法官感到失望。该案的执行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前去成都市执行,成本过高;不去成都市执行的话,该案就将陷入僵局。“功夫不负有心人”,该案的转机出现在2013年的大年二十八也就是过年前一天。 腊月28,申请人李俊来到广昌法院执行局对法官说,“被执行人王贵已经从成都回到老家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过年了,请法官要为我做主啊!”执行法官征得领导同意后,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六个人驱车前往距广昌县160多公里远的永丰县执行。一行六人驱车160多公里后,于当日下午三点多到达被执行人王贵位于永丰县的家中。被执行人见到申请人和该院执行法官后很是惊讶,也很是佩服。 经过调查了解,当事人双方以前都是生意上的朋友,关系还比较好,但是两人因这笔欠款问题堵上了气。被执行人赌气不愿在偿还该笔欠款。在执行法官讲法说理一个下午的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心结算是了解得差不多,并答应等筹到钱后一定会偿还该笔欠款,但希望申请人能体谅下,能适当减免一些,申请人也当场答应愿意减免部分。 3月1日,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再次做工作后打来执行和解的电话,答应待申请人签好执行和解协议并邮寄送达该协议书后,自己将签好字并将该协议所约定的款项打入广昌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户中去。2013年3月6日,该笔执行款被大入了广昌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账户中。 责任编辑:
纪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