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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财迷心窍轻许终身 闪婚闪离退还彩礼
发布时间:2013-03-12 15:03:59


     本网讯(易灿)   一对农村忘年男女,年轻的财迷心窍,年纪偏大的放荡不羁,双方早率结婚后不到三天,女方即行起诉要求离婚。日前,经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并由女方退还男方彩礼2.5万元。

    家住都安县安阳镇镇南社区的韦家安,是韦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良好,生活条件宽裕,年幼时受父母百般呵护溺爱,韦家安自小就养成了任性散漫、玩世不恭、吊而啷当的习性,他读中学尚未毕业,即与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小混混们混在一起,整天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还沾上玩“三公”、“抓龟”等赌博恶习,故年近40仍未成家。年老的父母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四处托亲朋好友帮儿子介绍对象。

    现年21岁的周飞燕家住都安县永安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因家境十分穷困,春节刚过便跟村里的同龄人来到县城打工。不久,周燕飞经人介绍认识了韦家安,当她听说韦家在县城有一栋楼房出租,年收入租金至少15万元以后,心想对方虽然年纪偏大,但家中经济条件良好,家庭生活富裕,如果能跟他结婚,住房、经济和生活就都会有保障和依靠,下半辈子就只有当阔太太享福的份了。于是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就双双牵手踏上了婚姻红地毯。

    谁知道婚后的第三天晚上,恶习难改的韦家安在外面赌输了钱,回到家后竟在周飞燕身上发泄怨气,周飞燕稍有回抗,便招来一阵打骂。当晚,周飞燕只好跑到朋友家投宿。今年3月11日,心灰意冷的周燕飞诉至都安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准予离婚。

    都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韦家安与周燕飞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彼此互不了解,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女方要求离婚,理由充分,应予支持。考虑到双方婚后只共同生活三天,同居时间较短,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3万元,双方协议由女方退回2.5万元,亦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最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一致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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