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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冯燕杰   发布时间:2013-03-19 09:46:53


    十八大报告对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精辟阐述,并明确到2020年要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是在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司法公信力”。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做好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全国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院长,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先进理论与基层法院工作实践好好结合起来,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驾驭工作的本领,切实做到以公开透明促公平正义,以公平正义立公信权威,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建设者、捍卫者。

  结合微山县人民法院当前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特点,笔者认为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司法作风,优化司法服务,倡树司法公信

  司法作风无小事,它是每一名法官思想作风、职业道德、理想追求的外在反映,直接影响着司法公信。要通过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标准和服务水平,不断推出和落实好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才能实现司法 “信用”和群众“信任”的良性互动,赢得群众的认同和满意。  

  要通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为民务实清廉”党的群众路线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干警充分认识司法公信是司法工作的根基和生命力,内化于心,外树于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消化矛盾、维护稳定,把司法公信建设融入到审理每一起案件、书写每一份裁判文书、接待每一位当事人的司法实践中。

  要通过开展“转观念正风纪树形象”和“政法干警联村联企”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六项措施,真正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带头浓厚的感情去办案,开好每一次庭审、写好每一份文书,在法律程序、实体处理、司法文书上不留任何瑕疵。

  要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深入田间地头、渔船码头、床前炕头,访民情、问民忧、化民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结合我们湖区实际,就要充分发挥“湖法庭审判船”的优势,大力实施法官进湖区、进社区等“五进”活动,方便群众诉讼。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改建工程,在法庭驻地以外的乡镇和村居设立法官工作室和巡回审判点,就地办案,现场调解,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受累。

  二、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夯实司法公信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要把完善管理机制作为重中之重,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流程管理为基础,以科技强院为支撑,全力打造“精细、公正、高效、严谨”的审判管理格局,通过体系化的制度和有力到位的管理,确保司法行为公正规范权威,推动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要围绕着法定审限内结案、均衡结案和质量跟踪,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标准体系;要继续开展裁判文书和庭审观摩“双评查”活动,抓好庭审和文书这两个关键环节,确保每一起案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裁判有理有据,真正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要加强流程管理,对立案、分案、审限变更、结案、归档等重要环节实时监控。

  通过一年多来的管理实践,已初见成效,2012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首届“优秀调解案例”、“优秀司法建议”评比活动中,我院荣获“全国法院优秀调解案例”和“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两项大奖,这在全国基层法院当中是为数不多的。这也充分证明,审判管理科学、规范,才能确保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党委、人大、政府才会满意,双方当事人才会认可,社会才会认同。

  三、抓职业道德,确保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信

  公生明,廉生威。公正廉洁是法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逾越这个红线,就会极大地冲击着司法公信。

  作为基层法院院长,就要始终把“为官一任、清廉一身”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警醒自己必须在责、权、利方面找准位置,在大是大非面前挺直腰杆,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办事。自觉遵守中央和最高院、市县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院从院党组做起,院党组从自身做起,要求大家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决抵制说情风、人情网的干扰,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在平时工作中,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生活上,自觉做到不搞特殊,坦诚待人,洁身自好。在用人上,坚持重德才表现,不搞远近亲疏。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定期召开分析会、开设廉政党课、组织干警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等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任伊始,我们就组织法官先后到县廉政教育基地和微湖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守住公正廉洁这个底线。

  四、抓司法民主,接受各界监督,助推司法公信

  司法民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大意义。

  要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对内,要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完善合议庭、审委会决策规则和程序;对于制定司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司法举措,要做到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决策后带头严格执行。对外,要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办理人大转办、交办案件,精心办理各项提案、建议;定期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对于重大案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要积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确保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到40%以上;全面推广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全县遴选10名特邀调解员,安排到各法庭和院机关驻庭开展调解工作;在乡镇和村居各确定1名兼职调解员,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处理所在区域的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

  五、抓公开透明,加强司法宣传,弘扬司法公信

  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司法机关与公众良性互动的结果,是“信用”与“信任”共同成长进步的结果,司法宣传工作是法院取信于民、获得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力度,增强公开透明度。当事人不仅要打一场“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司法公正,要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做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充分运用与电视台合办的《法治纵横》栏目,向社会公开庭审过程,同时,利用科技法庭设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每一个案件制作庭审光盘;实行执行公开,将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情况告知执行申请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定期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审务公开。

  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正能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特别是通过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法院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工作举措,宣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和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展现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新变化、新气象、新成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十八大已为法治建设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指明了方向,限定了期限。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层建设者、捍卫者,就要明确方向、加快进度,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以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法治的点滴进步,以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推动依法治国的建设进程,以法治保障实现中国梦!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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