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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重调研的法官不是好法官
作者: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院长 肖飞   发布时间:2013-03-28 16:13:14


    调研,顾名思义就是调查研究。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适应世界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手段,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    

    调研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毛泽东主席“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是关于调研工作重要性的最著名的论断;邓小平同志指出,离开了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都不可能进行正确领导;江泽民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曾讲,“一个不重视调研的领导不是一个合格领导,一个不善于调研的领导不是一个优秀领导”。本人从事研究室工作多年,长期的工作实践也深悟:调研是一种工作方法,是一种工作态度。没有调研的工作,是一种简单的工作,是粗糙乏味的工作。结合法院实际,可以说,不注重调研的法官不是好法官,不会调研的法官是不称职的法官。

    调研更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法院工作离不开调研,领导决策、完善方案、制度制定、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调研。审判工作更是离不开调研。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每个审判活动就是一个调研活动,没有任何活动,有调研与审判活动如此密切,如此相似。

    开展调研工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从中国国情和审判工作实际出发,开展“三个服务”,即为审判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法院科学发展服务。其中为审判工作服务是最核心、最基本、最重要的服务。

    开展调研工作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围绕法院工作指导思想、法治理念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开展调查研究。确保人民法院干警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做到真听、真信、入脑、入心。二是围绕司法公正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的方法、机制与途径,积极探索诉讼难、执行难的解决方法。三是围绕司法为民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便民、利民、护民的有效举措,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四是围绕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研究人民法院队伍的班子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等问题。

    如何做好法院调研工作呢?新乡中院王伯勋院长提倡的手脑勤、手勤、腿勤“三勤”对于搞好调研工作非常管用。结合法院工作,具体的讲,一是充分发扬调研工作的优良传统,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做到脑勤、手勤、腿勤,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增强调查研究的科学性、预见性、实用性,不断总结调研工作经验,努力探索调研工作内在规律。二是不断创新调研工作方法,注重运用网络调查、社会调查等调研手段,不断提升调研工作能力与技巧。三是高度重视司法统计工作,用好用活司法统计数据,加强司法统计信息的分析、实证研究,有效发挥司法统计的参谋、咨询作用。四是健全重点调研工作的跟踪、指导机制,增强调研工作的目的性、针对性,加强与上级法院、兄弟法院、调研综合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调研工作的合力。五是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其他政法部门、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信息资料交换、调研资源交流、调研成果共享机制等。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在新的一年里,愿法院的调研工作乘十八大及全国两会思想解放之东风,扬调研工作科学发展之风帆,乘风破浪,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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