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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助“孤巢”家庭要回近6亩土地
发布时间:2013-03-22 14:41:12


     本网讯(通讯员 田文忠)   今年64岁的文玉兰,赡养两个83岁风烛残年的父母亲,最近这个“孤巢”家庭即将为承包土地维权而走上诉讼、上访的艰难旅程。2013年2月28日,她家被别人侵占的承包土地在云南省元谋县法院法官的指导和参与下,通过县、乡、村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的“三调联动”,深入实地经过8个小时和风细雨般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使文玉兰老人的5.97亩土地完璧归赵。

    家住元谋县平田乡户郎村农户文玉兰家于1999年1月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了8.05亩土地进行耕种。后来,因两个女儿相继出嫁外乡,一个儿子外出务工,父母年迈,自己日渐衰老、体弱多病,无力耕种土地,于2004年初将自家的5.97亩承包土地无偿交由本村村民文兴和耕种,一家三口仅靠父亲的退休工资和儿女们的帮补维持生计,生活虽然清苦,但也还是相安无事。2012年11月,当文玉兰得知文兴和将属于自家所有的1.5亩土地转包给开发商,并获得年承包金800元的消息时,才发现2007年县上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自家的承包土地总面积仅有2.08亩。经查询,还有5.97亩记载到了文兴和家的土地经营权证上,两家由此发生纠纷,经县农业局及乡司法多次调解未果,原告文玉兰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文玉兰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

    这一件土地纠纷人民调解员文国先和同事及村调解员进行调解不下十次,还请了县农业局及乡政府领导参与调解过,但是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不让步,调解始终没有成功。元谋县法院收到诉状后,由该院行政庭联合县农业局、当地乡政府和村委会调解组织共同深入案发地化解纠纷。

    2月28日一大早,县、乡、村联合调解组一行不顾风吹日晒,来到平田乡户郎村,穿梭于田间地角、村头巷尾,先后两次到田坝里找到正在抽水浇地的被告第三人文兴和,并深入原告文玉兰家中嘘寒问暖,从关心原、被告第三人生产生活及家人健康方面寻找调解契机,进一步核实案情,宣传土地承包政策法规,引导当事人相互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中,被告第三人文兴和称:自家耕种原告家的土地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改良了土地,改善了水源,有的还种上果树,有的已经流转给开发商,要求原告补偿6000元;被告文玉兰称:原告将土地无偿交由被告第三人耕种,被告第三人虽然进行投入,但也有一定的收益,还要求补偿不合情理。好不容易打通的调解通道再度陷入僵局,为了缩小补偿差距,调解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背对背”调解,经历了艰难的磨嘴嚼舌,当天下午19时30分许双方最终均作出了让步,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第三人自愿归还原告的承包土地;原告补偿被告第三人土地改造费人民币3000元;被告第三人出租给他人属于原告的承包地部分的租金人民币800元返还原告。至此,一起为承包土地维权引发的纠纷县、乡、村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诉前调解的“三调联动”的方式圆满化解,达到了原、被告及第三人“三赢”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随后,县农业局的干部还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有关手续。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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