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人民陪审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密山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28 16:16:16


     本网讯(蔡华)   为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职能,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途径,开拓新思路,从加强培训、提高保障、协调沟通、参与机制、强化管理五个方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密山法院非常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每年都会制定培训方案,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讲座、庭审观摩、印发书籍和订阅报刊等方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业务、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业务能力。定期举办业务考试,考察对法理、法条、最新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将考试成绩作为人民陪审员一项考察任用标准,

  为确保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激发工作活力,该院与密山市委、市政府沟通,设立了人民陪审员专项资金,对陪审工作中所支出的差旅费、学习费和各项福利待遇一一列入预算支出,及时核发到位。同时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配备办公设备,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办公环境。

  密山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作为“纠纷化解员、执行参与员、信访接待员、法制宣传员、廉政监督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审判工作,防止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发生。密山法院领导经常与人民陪审员开展座谈会,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鼓励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陪审员的工作动态,解决他们在陪审、合议时遇到的疑惑和问题。同时法院领导也会向他们贯彻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审判理念,使陪审员们理解法院工作,更加热情的投入到陪审工作中。

  在案件办理前,法官事先与主审本案的陪审人员沟通,使他们充分了解案情,积极参与案件的审理。合议时,陪审员对案件观点和意见,主审法官会认真讨论,并将讨论结果记录到合议笔录。针对特殊类型案件,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会安排具有教师职业资格或经历的陪审员参与审理,不但保障了被告人权利,而且还教育、感化、引导被告人,提高了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密山法院根据全国人大、最高院下发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密山市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办法》,从陪审工作实绩、纪律品德作风、考核评优等多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对每名陪审员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陪审员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评优依据。促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