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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蓝青工程”引航“人才智库”
作者:刘建国    发布时间:2013-04-26 15:44:53


    近年来,面对案件多、法官少、压力大的现状,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考虑该院实际工作情况,悉心培养并利用好年轻法官队伍,用“蓝青工程”打造出人才智库,推动了该院整体工作的稳步有序发展。

    ■“导师制”下的破茧重“生”

    2012年9月3日,对葛浩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之所以不平凡,一方面是他告别了与他相处四年的山东政法学院,成为了长清法院最年轻的一名干警。另一方面,刚刚走出校门的他又有了新的“导师”,再次成为了一名“学生”。

    “看见‘导师’和蔼而又亲切的目光,我从心里感到暖乎乎的。”葛浩话语中提及的“导师”就是开发区法庭庭长刘峰。

    近年来,通过公开招考,大量学历高、年纪轻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为长清法院注入了新鲜血液。但是,由于缺乏工作经验,“出校门、进院门”的年轻干警通常不能尽快融入到工作氛围中,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脱节。

    为此,长清法院党组经过深思熟虑,借鉴高校中的教学方式,创造了该院独具特色的“导师制”培养模式,让资深法官与年轻干警结对帮扶,以便尽快提高年轻干警的工作能力。

    “今天旁听了曹庭长的庭审,感觉自己与‘导师’的差距确实很大,以后我还得更加努力。”11月14日,刚刚参加完案件旁听的李敏说道。

    为有效提高新进法院干警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长清法院对年轻干警下了一番心思。该院要求“导师”对帮教干警实施“案例+法理”式教学,达到实践与理论的契合式进步。针对年轻科班干警法律功底深厚的天然优势,长清法院加大培养年轻干警的调研水平,让“导师”的实践经验与年轻干警的学识充分融合,从而形成优质的调研成果。同时,该院还以年轻干警的表现作为衡量“导师”的重要标准,并计入“导师”的年终考核成绩。

    “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督促,在全院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赶超氛围。”长清法院副院长刘长义讲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最近几年,考入长清法院的外地年轻人愈来愈多,长清本地的‘自产’年轻干警不足四分之一。于是,除了做好工作业务上的帮教,长清法院的“导师”又将自身的职能进行了拓展,在生活中对外地干警给予充分的帮扶。

    “‘导师’为我解除了生活中的后顾之忧,我现在把精力全部扑在了工作上。”张夏法庭的年轻法官杨官程告诉笔者。

    ■“开小灶”练出看家本领

    “庭审驾驭能力比上一次具有明显提高,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总体表现还不错,但与书记员的配合还不够默契,导致庭审节奏不太顺畅。”

    ……

    2012年12月13日上午,第三审判庭的旁听席上,长清法院的十几个“导师”正对着审判台上的“学生”一一点评。

    原来,这是长清法院青年干警庭审观摩活动现场,火药味十足的点评让几个“80后”助审员满脸通红。“给他们挑刺,是为了促进他们更好的成长,争取早日成为业务上的好手。”审监庭庭长王军说道。“在这种比、学、赶、超的氛围中,‘鲶鱼效应’产生了不错的效果。”

    “‘开小灶’是常事,正是在‘导师”敏锐目光的注视下,我们的能力得到了迅速提升。”当谈及此事,已经步入法院工作八年的李青深有体会。

    针对新进干警的实际情况,长清法院专门量身制定了“营养套餐”,以期通过“开小灶”的方式实现最好的培养效果。

    该院对于新招录干警,实行“专业+业务”的双轨道对接机制,力求新进干警专业知识尽快与业务工作融合。同时,该院将新进干警全部配置到审执一线,在最前沿锻炼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针对青年干警调解经验不足的现状,长清法院又专门组织基层组织调解经验丰富的“协理员”对他们开展了定期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青年干警不仅要学习调解的经验和技巧,更要掌握长清本地的方言、民俗、习惯等等,以便尽快适应工作外部大环境。

    “刚到长清法院时,本地的很多方言我都无法听懂,与本地群众交流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但是现在基本不存在这种障碍了。”谈及自身的感受时,家住安徽宿州的葛浩说出这样一番话。

    同时,由于大部分新进干警绝大多数时间居住在单位,长清法院在办公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开辟了一块“学习园地”。“学习园地”位于办公楼四楼,里面配置了电脑、图书、文件资料等,为他们畅通了更好的获取知识的途径,并提供了交流思想和观点的又一个绝佳平台。

    ■“多面手”力促社会和谐

    2012年9月25日上午,在长清区经十西路和清河街交界处的空地上,笔者发现了身着法官制服的三名年轻干警。原来,他们正在参加长清法院组织的“老年人维权咨询日”活动,向老年人宣讲法律知识,并提供义务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他们表现都很出色,一大早就上岗了,你看老年人们围着他们有说不完的话呢!”站在一旁的工会主席杜伟指着三位年轻干警,连声称赞。

    为切实提升新进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长清法院对该院新招录干警的职能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让他们成为了促进辖区和谐稳定的有力助手。

    2012年8月28日晚上,长清法院民一庭的周治强收到了正在读初中的小王同学发来的短信,上面写到,“谢谢法官哥哥,正是您的关心和照顾,才让我安心学习,有勇气继续生活下去。”

    原来,在今年年初,小王的母亲遭遇意外交通事故,经过及时抢救,终于保住了生命。但是,严重的意外伤害却让他母亲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家境贫寒,而且肇事方又不及时进行赔偿,整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中。

    小王年龄较小,心理承受压力较弱,面对这样的困境,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不断下滑。看到这样的状况,周治强从案件起诉之时就成为了小王的“心理老师”,除了给予必要的物质帮扶,他又专门跑学校、跑社区,与老师、社区负责人及小王的长辈进行交流,让他们多多照顾小王,尽量让他从心理的阴霾中早日走出来。

    经过周治强的一番努力,小王逐渐走出了心理的阴影,学习成绩也有了稳步提升。“多亏了这个年轻法官,他可帮了俺孩子大忙了!”小王的父亲在拿到判决书时,向民一庭庭长杜杰一再表示感谢。

    近年来,长清法院的青年法官还坚持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通过灵活多样、易于沟通的方式与在校学生进行面对面普法。用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小张的话来说,“感觉他们就像是自己的大哥哥、大姐姐,我们既能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又能和他们谈谈心、聊聊天。”

    同时,长清法院的年轻法官还积极参与辖区“法律春风行动”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温馨的法律维权服务。“对于青年法官来说,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蓝青工程”必将成为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巨大财富。”从该院院长杨雷的话语中,可以感受到他对青年法官寄予的厚望。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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