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法官电话连线服刑人员快速调解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03-29 15:07:18


     本网讯(通讯员 周湘 王志新)   近日,广西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通过多次庭前电话调解,成功地调解一起跨市、在监狱开庭的离婚案件,真正做到了快捷司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杨美丽(化名)与被告徐浩(化名)已经结婚十八年,婚生子也已经17岁。2012年徐浩因为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杨美丽认为本来双方夫妻感情一般,现在徐浩又被判处长期徒刑,夫妻不能共同生活,导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于是起诉至邕宁区法院要求离婚。

    邕宁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原告,了解到原告坚决离婚的态度及其离婚条件。于是跟关押徐浩的黎塘监狱多次联系,最终与某监区的徐浩取得了电话联系。在电话中,法官给被告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着重从女性的角度分析杨美丽要求离婚的原因,以法明理、以情动人。经过多次电话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离婚,并就婚生子及财产的处理达成了初步意见。

    2013年3月28日一大早,法官带着书记员乘车赶到黎塘监狱,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在监狱现场开庭调解。然而在庭审中,徐浩对夫妻共有的房产的处理有了新的意见,要求将分割一半的产权。而杨美丽表示不同意,因为徐浩出狱后,双方可能还住在同一个房屋下,双方会尴尬。

    针对这种情况,主办法官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都愿意为了小孩好,加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徐浩愿意将自己所占房产的一半给儿子,当作抚养儿子的抚养费,杨美丽也表示同意该方案。

    最终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当事人就通过调解达成了一致协议。主办法官当天下午回到法院马上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杨美丽和邮寄送达给徐浩。至此,这起离婚纠纷经庭前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意见,达到了快速调解结案的效果。



责任编辑: 纪颖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