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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法院“司法工作服务站”唱响“为了谁”
作者:朗宣   发布时间:2013-04-02 09:34:12


    4月1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清县法院组织召开深化“廊坊经验”、推进“司法工作服务站”现场会。

    “司法工作服务站”是在平安、法治建设环境下,充分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基层人民法院为主体,依托村(街、社区)建设起来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指导民调、解决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沟通联络、法治宣传。该机构自去年7月在永清法院试点试行以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廊坊中院准备在全市规范推广这一做法。

    据了解,永清法院司法工作服务站从建立以来,先后建立了100个工作站,覆盖全县386个村街。累计指导化解各类纠纷813起,司法确认96件;接受法律咨询3618次;为依法治村提出司法建议119条;为村街解决涉法问题64个;组织校园讲座102次,在村街开展法治宣传318次,开展巡回审判125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工作站点”距离百姓更近了

    “村里也有法院了!”永清县土楼胜利村党支部书记孙少志说,“永清县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工作服务站’,每建一个站点可以辐射到周边的好几个邻近村,这样的几个站点会形成互联效应,辐射到整个辖区。自从法院建立了‘司法工作服务站’,我们村里的百姓不用出远门、不用进城就能把矛盾放在‘司法工作服务站’里解决。说实在的,村里的那些事有时就是为了争一口气,真是闹上了法庭,反而更不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真不如到‘司法工作服务站’里让法官们和亲友们给说和说和,解决矛盾更方便快捷,更加有效,十分有利于当事双方的和好。”

    孙支书举例说:“最近,我们村的王某在赶集时,不慎被南大王庄一村的万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剐蹭,致王某摔倒、鼻骨骨折,后经调解志愿者协会驻我村调解工作站调解,万某自愿给付王某6000元作为补偿,但由于万某一时手头儿拮据,只能当场赔偿4000元,双方约定剩余的2000元,一个月内支付。为解除王某的后顾之忧,我们告知双方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在我们的指导下,万某、王某向法院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法院当天即立案、审查、制作并向双方送达了裁定书,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效力,为我们的调解工作增加了信服力。自此,村民们更愿意到司法工作服务站来解决纠纷。”

    “站点功能”服务百姓更多了

    如今,永清法院已经先后建立了100个工作站,覆盖全县386个村街。当走进北曹家务村“司法工作服务站”里,司法工作服务站的功能和职责都醒目的挂在墙上,一目了然。上面写着司法工作服务站承担着六项职能:一是指导民调,对象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志愿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民调组织。二是纠纷解决,强化诉调对接,团结和组织调解志愿者参与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三是司法确认,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四是案件回访,对群体事件当事人、有上访苗头当事人增加关注度,定期回访。五是沟通联络,协调各方关系,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社会管理活动,密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六是法制宣传,通过召开联席会、座谈会、案例分析会及庭审观摩等形式宣讲法律法规.

    司法工作服务站还进一步拓展了服务功能,对接了司法服务中心,建立受理、承办、分办、催办、反馈、办结等有效的制度体系,保障“司法工作服务站”报送业务顺利完成。对接了诉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广泛宣传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志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营造社会舆论导向和氛围,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统计分析。对接了巡回审判,人民法庭应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下调,拓展工作的覆盖面,定期上站,巡回开庭,送法到户,就地调解,上门调解,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对接了各种社会资源,“司法工作服务站”的工作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形成以法院为主导、协调村(街、社区)的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线面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产生聚合力。

    “轮值法官”善待百姓更亲了

    翻开土楼胜利村“司法工作服务站”里轮值法官老张办公桌上的一本《民情日记》,上面详细地写着:“上午九点约王大妈和张某进行调解,下午3点去老张家走访”。每一件案件都是这样详细的记录在这个本上。司法工作服务站的法官们专门制做的《民情日记》、《法律咨询记录簿》、《群众意见征集簿》三个笔记本,能够详细地让每名法官、书记员了解掌握村情村貌、支柱产业、风俗习惯、矛盾纠纷特点以及可以利用的司法资源等,确保上站法官都能熟知村情民意。法官们还将所负责站点内的村街干部、调解志愿者、乡镇包村干部、人大代表等人员整合起来,使其化零为整,化线为网,形成了各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司法调解大联盟,目前,永清法院共联络聚拢了2074名热心公益事业的民调人员,壮大了基层调处力量。

    在永清人民法院工作的法官小李说:“我被院党组选拔到司法工作服务站里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这使我能够更多的接触基层百姓的生活、工作。对我的工作能力会有实际的提高,同时我也对人民司法中的‘人民’两个字有了更更深的感悟,与老百姓的感情更亲了。”

    “规范建设”方便百姓更实了

    “司法工作服务站”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100个站点都是统一的名称,统一的标识设计。“司法工作服务站”的形象标识设计、制作与安装。门头牌匾、职责及规章展示牌、咨询和宣传资料架、告知栏等都整齐化一,这样方便了百姓查询了解服务项目。

    在司法工作服务站工作的书记员小王说:“我服务站里有一套统一合理有效的服务流程,这主要是激励服务站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从无序服务向有序服务转变,逐步达到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每一件当事人的事都要建立台账,完善来访登记、走访登记、预约登记、调处登记、确认登记、归档登记等记录,做到情况细、底子明、数字准。”

    “司法工作服务站”的规范建设也有其独特之处,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不要求村村建站,可以若干个小村建一个中心站。对面积大、人口多的村,也可以每村建一站,从而形成覆盖网络。每个司法工作服务站都配备二到三名法官,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到服务站轮值上岗,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轮值法官照片、联系方式、及工作方向要予以公示。这样更加方便老百姓找我服务站里的法官解决纠纷。

    廊坊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建亮介绍,司法工作服务站的建立体现出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工作效果更实了,这个服务站是走进老百身边的工作站,也是“廊坊经验”品牌的展现与拓展。实践证明,这一举措符合廊坊实际,既有利于法院工作与社会管理的有效衔接,又有利于司法功能的有效发挥,更好地实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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