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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法院“三步走” 步步精心解民忧
作者:刘建国   发布时间:2013-04-23 14:51:03


    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过程中,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将自身职能进行了延伸,通过开展“政法大讲堂”活动,打造出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品牌。可以说,“政法大讲堂”活动的成功开展,源自全院干警对工作的热爱和忠诚,更源自他们身上所肩负的沉甸甸的使命和责任。

    找准源头巧思索

    2012年3月份,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摆在了民一庭法官冯建面前。案件并不复杂,原告王老汉和李大娘年逾八旬,有一儿三女,四个子女早已成家立业。

    随着年龄的增大,王老汉和李大娘没有了生活来源,只能向子女索要。但是,按照老人的思维习惯,只能给儿子索要生活费,因为闺女嫁出去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不需要履行赡养义务了。

    于是,老人的儿子抵触情绪强烈,要求四个子女一起履行赡养义务。但是,任凭如何商议,四个子女也无法形成统一意见,老人陷入了生活上的窘境。

    随着村委会主任的介入,案子开始进入调解阶段,但是农村习俗和法律规定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村主任也认为按照农村习俗,养老送终是儿子的义务,女儿不应当与儿子分担赡养责任。

    村委会没有将事情妥善解决,案子最终起诉到了法院。“刚拿过案卷时,我对他们法律知识欠缺到如此地步感到不可思议。”冯建说道。

    通过冯建的讲解,原被告对法律规定有了清晰的了解,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我当时就想,如果通过某种途径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很多小矛盾、小纠纷就可以在基层就得到化解了。”

    既然想到了,就要努力去做到。经过认真的部署安排,“政法大讲堂”如期开课,主要针对刚刚换届更新的村两委会干部。“刚开始,很多基层干部对我们的讲解并不太感兴趣,认为培训起不到太大作用。但是,他们的观念随着课程的讲授逐渐转变了,希望我们带给他们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民一庭庭长杜杰深有体会。

    于是,“政法大讲堂”活动开始深入到基层干部中间,并逐渐完善着培训课程,丰富着培训内容,力求发挥更大的作用。

    沉下身子促和谐

    随着慢慢的摸索和努力,长清法院的“政法大讲堂”活动日趋成熟,很多基层组织开始主动邀请该院资深法官前往授课。

    于是,长清法院的课程设置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把实现村干部的“三个增强”做为了活动的根本目标。即: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素质明显增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强。

    在活动内容上,长清法院专门结合“六五”普法教材,内容既有《人民调解法》、《治安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础性法律法规,又有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等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为了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长清法院针对农村实际情况,一方面对有关农村村民家庭内部纠纷,诸如赡养、宅基地、相邻权、婚前彩礼、夫妻财产等关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例进行重点分析讲解,提高村委会的调解能力,预防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

    另一方面,长清法院就预防职务犯罪、社会管理创新、防范和处理邪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村(居)委会履行管理职能等内容进行了讲解。通过讲解,进一步提高了村(居)两委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也增强了他们依法管理的水平。

    在“政法大讲堂”活动中,长清法院的法官重点突出一个“讲”字,从全院法官中专门挑选了数名法律知识功底丰厚、审判业务精通、擅长解决民事纠纷的资深法官讲解授课。他们通常采用发生在百姓身边纠纷为案例,形象生动地宣讲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广大基层干群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制观念。

    同时,伴随“政法大讲堂”活动的开展,以“争做依法办事好干部”大教育、“争做文明守法好村(居)民”大讨论、“法制文化暖民心”大行动、“送法惠民进村居”大走访为主题的各种活动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

    “通过‘政法大讲堂’活动,不仅自身的法律运用能力得到了强化,而且整个村子都呈现了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归德镇坟台村党支部满书记说道。

    多管齐下添动力

    为确保“政法大讲堂”活动的长期性,长清法院党组深入研究,细化措施,认真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工作开展。

    方案对活动的主题和目标、重点工作内容、组织保障、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同时,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研究室主任任副组长、各派出法庭庭长为成员的活动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为将培训效果落到实处,该院专门制定了《“政法大讲堂”活动实施方案》和《“政法大讲堂”培训配档表》,安排一名副院长带队,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使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在每次授课前,带队领导都与各乡镇及村委会负责人提前沟通,请法官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对讲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在此基础上,长清法院还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把各庭室完成教育培训活动情况做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2012年年末,在与部分辖区企业负责人座谈时,很多负责人对“政法大讲堂”讲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企业经营发展也需要法律知识,法官们能不能也为我们讲解下企业发展经营方面的法律知识?”

    在辖区企业的要求下,长清法院又将“政法大讲堂”的覆盖范围进行了扩充,将法律的暖风吹到了企业门口。同时,针对在校师生的法律需求,“政法大讲堂”也走进了学生的课堂……

    “我们还要将‘政法大讲堂’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而且覆盖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让更好的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的人。”长清法院院长杨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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