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宗茜)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两邻居因建房问题,大打出手,最终酿成申请人脑部受伤,被执行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申请人两万余元的惨剧。2013年4月1日上午,重庆市梁平法院执行局陈时文法官通过不断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解执行了这起棘手的相邻纠纷案,两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申请执行人周青渝与被执行人杨平喜是邻居。2011年1月8日晚8时许,申请执行人周青渝与被执行人杨平喜因建房问题在两家房屋楼上的相邻处发生争执,继而发生抓扯,抓扯中周青渝将杨平喜头部按倒,持砖头打击杨平喜背部,杨平喜则持砖头猛击周青渝头部。周青渝当场昏厥,随后被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44天,用去医药费三万余元。2011年6月,梁平县人民法院以杨平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附带民事赔偿28128.38元。该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梁平法院执行局陈时文法官接手此案后,认为这不是一般的执行案件,因为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系邻居,杨平喜因此还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两家剑拔弩张,均扬言要报复,如果案件处理不好将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彻底解决问题,3月28日到29日,陈时文法官与执行人员连续两天赶到周某泽和杨平喜家中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和解执行,但杨平喜在见到法官后,情绪很激动,并在自家门口不停地谩骂,扬言要杀申请人全家,致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法官们并没有气馁,再稳住杨平喜的情绪后,法官们站在双方的立场阐明法院判决的依据,被执行人杨平喜终于理解了法官的良苦用心,答应赔偿原告,而申请人也明白了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握手言和,使这起原本矛盾重重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