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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林法官下乡化“干戈” 168件纠纷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3-04-07 10:10:59
本网讯(通讯员 郭建军)
3月28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草林人民法庭积极与当地法律服务所协调联动,主动邀请乡镇司法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使一起较为复杂的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从立案到调结仅用了一天时间便顺利结案。
2012年3月,被告王成军承包草林镇鹅溪村新农村建设饮水建设工程,雇佣原告曾辉明帮助做工,一直未给付报酬,也未写欠条。工程结束后,曾辉明向王成军索要劳务报酬8880元,但王成军认为曾辉明的实际报酬没有这么多,为此一直拖延。 2013年3月初,曾辉明来到草林法庭欲起诉王成军,由于没有欠条等关键证据,法庭无法立案。正当曾辉明感到绝望之时,法官建议曾辉明先到草林镇司法服务所请求帮助,并根据“三调联动”的有关规定,发函委托司法服务所组织调解。草林镇司法服务所收到法庭的委托调解函后,迅速找到双方当事人及有关证人了解情况,查清了事实,发现双方提供的劳务报酬数额确实有出入。在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司法服务所建议曾辉明到法庭起诉,解决争议。 3月25日上午,法庭根据司法服务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当即立案,并趁热打铁,组织原告和被告、邀请司法服务所调解人员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和调解员们的共同努力,当天下午诉讼双方就签定了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劳务报酬6000元的调解协议。 据统计,该法庭自去年9月份全面加强与各乡镇司法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三调联动工作以来,采取联合调解、现场调解、巡回调解等方式,邀请相关单位、乡镇、基层干部群众参与联调1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含撤诉)各类案件168件,占全部结案数的93%,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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