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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两次误转账给同一人 要求返还遭拒起诉
发布时间:2013-04-16 14:13:23
本网讯(通讯员 邓银 叶银青)
一女子在ATM自动存取款机上分两次给他人汇款,怎知两次误将汇款4万余元转入别人账户,发现自己汇错钱后要求对方返还却遭到拒绝,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不当得利之财。
4月1日上午,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接到了一个来自安徽省的电话。电话中一名自称李丹凤(化名)的女子向法官详细告诉了案情,并着急地向法官咨询诉讼立案相关事宜。 李丹凤于2012年7月30日在安徽省滁州市皖东农村商业银行丰乐支行ATM机上汇款时,因操作失误,误将41971元钱汇入到湖北省郧西县涧池乡邓刚(化名)的卡中,无巧不成书,李丹凤要汇款当事人叫郑刚,两个人同名异性,但李丹凤一时眼花经犯下如此错误。汇款完成后,李丹凤发现汇款有误,立即与银行联系并冻结了邓刚的账号。 随后,李丹凤力图通过多种途径与邓刚联系沟通,希望邓刚返还41971元钱,后李丹凤联系邓刚,但邓刚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返还,称自己并未收到任何汇款。无奈之下,李丹凤想到了通过法院起诉让邓刚返还这笔不当得利之财。 李丹凤首先通过网络搜索到郧西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与电话。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上该院法官。承办法官让李丹凤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过来。收到李丹凤的诉讼材料后,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审查。经审查,认为此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遂启动远程立案程序予以受理。 随后,办案法官将李丹凤的诉讼材料打印,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由于邓刚身在广东省打工,无法了解到具体详情。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法官来到邓刚所在地村委会,与当地村干部进行沟通,并请求村干部配合法庭与邓刚联系沟通,争取早日实现案结事了,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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