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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长途车上猥亵女童 辩称“隔着裤子摸”
发布时间:2013-04-27 14:11:33
本网讯(通讯员 覃兆华)
一青年男子半夜乘坐卧铺班车回家,见旁边睡着一个小女孩,顿起色心猥亵该女孩。4月18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姚利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2年12月3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姚利乘坐长途卧铺班车回家,见其位置旁边不远睡着一个仅8岁的小女孩龚某,顿起色心将手伸入衣服内捏摸龚某的胸部,后又用手抠摸龚某的阴道,直至龚某疼痛哭泣才停手,龚某的母亲知道情况后报警,民警将被告人姚利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姚利辩称其是隔着被害人的裤子摸被害人的大腿和阴部,没有用手抠摸被害人的阴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利采取用手抠摸的方法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姚利猥亵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告人姚利在庭审中辩称其是隔着被害人的裤子摸被害人的大腿和阴部,没有用手抠摸被害人的阴道,并不影响其构成本罪。被告人姚利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姚利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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